中國臺灣網9月14日消息今年3月持槍在當地電視媒體上挑釁的臺灣男子周政保,另外涉及於去年收受林姓友人寄藏的2把制式手槍及8顆子彈,涉及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臺灣最高法院』判處其5年2個月有期徒刑,並科罰金20萬元確定。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周政保涉嫌於去年6月中旬,在彰化縣芬園鄉德興路林姓友人住處,收受對方寄藏的2把制式手槍,以及8顆子彈。
周政保於去年10月間,因另案遭到羈押,雖然他自認為是主動供出藏有槍械,並帶警方前往藏放處起出槍彈,但法院審酌後認定,周政保供出藏放槍械前,檢方已接獲檢舉,指他涉嫌藏放槍械,因此,認定他不符合自首的規定。
而且,周政保也不符合減刑的條件。『臺灣最高法院』認為其違法寄藏槍彈,對社會和不特定人安全的威脅與危害程度很大,因此,判處其5年2個月有期徒刑,並科20萬元罰金。(雲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