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還要求各高校每年必須從學費收入中足額提取10%的經費,用於學費減免、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勤工助學、校內無息貸款、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方面的開支。中等職業學校也要從學費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於上述方面支出,重點用於中等職業學校中享受三等國家助學金和二等國家助學金學生中的困難學生。
國家勵志獎學金用於獎勵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佔在校生的3%左右,資助標準爲每生每年5000元。高校特別優秀的學生還將有機會獲得國家獎學金,全國每年獎勵5萬名,獎勵標準每人每年8000元。
原北京市屬普通高等學校助學金更名爲北京市屬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一等國家助學金標準爲每生每月320元,二等爲每生每月160元,每年按10個月發放,資助面按各校在校生總數8%至10%的比例安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一般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爲基本標準。
政府獎學金獎勵中職生
北京市中等職業學校政府獎學金將對品學兼優、職業技能水平突出的優秀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予以獎勵,每年每生2000元,獎勵面爲學生人數的5%。
在中等職業學校設立北京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一等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4000元,用於資助城鄉低保家庭學生;二等每生每年1800元,用於資助農村戶口或就讀農林類專業的學生;三等每生每年500元,用於資助上述兩類學生之外的學生。
繼續發放生活物價補貼
爲保證市屬高校學生生活水平穩定,繼續對學生給與生活物價補貼。補貼標準爲市屬普通大專院校學生每生每月60元,市屬師範院校學生每生每月100元,市屬農業院校學生每生每月116元,全年按10個月發放。
對北京地區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繼續實施飲用水、洗澡及節假日發放電話卡的補助政策,補助標準爲每生每年飲用水補助45元、洗澡補助80元、電話費補助60元。(記者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