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消息:臺灣“內政部”前政務次長顏萬進涉及北投纜車收賄等多件弊案,臺北地院十四日依貪污、業務侵佔、利用職務詐財罪判刑十五年。
據《聯合報》報道,合議庭認爲,顏萬進先後擔任民進黨副祕書長及“內政部”政次,破壞風紀及玷辱官箴,比檢方的十二年求刑還重。同案被告前陽明山管理處處長蔡百祿被依貪污罪判刑二年六月,褫奪公權二年,陽管處前主祕蔡銘添判刑六年,其它被告許國榮、郭銓慶、李國書等分別判處六月到五年六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認定顏萬進涉及四個犯罪事實,包括侵佔廠商捐給民進黨的政治獻金新臺幣五百萬元、北投空中纜車BOT案收賄一百二十萬元、詐領證交所業務費十三萬多元,以及詐領復興航空的空白機票案,這些不法所得都要追繳。
據報道,顏萬進在兩年前擔任民進黨副祕書長期間,儷山林公司負責人郭銓慶透過他要捐給民進黨新臺幣五百萬元,作爲二〇〇五年底“三合一選舉”的政治獻金,但顏萬進將五百萬元侵吞,未繳給民進黨中央。北投空中纜車BOT案對外招標時,郭銓慶擔心環保評估過不了關,而向陽管處長蔡百祿行賄八百萬元,另向“內政部”政次顏萬進行賄一百二十萬元,由顏萬進向營建署施壓,讓郭銓慶取得建照。
此外,復興航空董事長範志強爲籌組劍橋大學校友會,請顏萬進幫忙加速申請案件的進行,顏萬進明知申請案正由社會司循序處理中,卻向範志強詐稱“你們有一些文件不合,一般來講是要退件喔,我現在可以叫他不能退件”,並向復興航空索討臺北到臺南的空白機票十張、臺北到高雄的空白機票二十張。範志強及祕書楊惠茹認爲是顏萬進從中幫忙,將空白機票送給顏萬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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