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石家莊9月17日電(記者王民)河北省日前出臺文件規定,今年年底以前,污水和垃圾處理費將由現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統一改爲經營性收費,由污水、垃圾處理企業自收自管自用,2008年底前,現有從事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運營的事業單位要全部改爲企業。
據介紹,依據河北省現行的收費規定,收費率高低與污水、垃圾處理運營單位無直接經濟關係,運營單位只能按照撥付經費的多少來處理污水和垃圾,造成設施不能充分發揮效益。由於收費標準低,收費不落實,補償機制不健全,很難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河北省日前出臺的文件指出,2007年底以前,對在城市範圍內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人開徵污水處理費,其收費標準不得低於每立方米0.8元;對在城市範圍內產生垃圾的城市居民和外地進城人員開徵生活垃圾處理費,並統一按收費幅度的上限確定收費標準。城市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爲每戶每月3元,外地進城暫住人員爲每人每月2元。
由於歷史原因,河北省已建成和在建的污水、垃圾處理單位絕大多數爲事業性質,政事不分、事企不分、人浮於事、效率不高,制約着行業的發展。文件提出,現有從事城市污水、垃圾處理運營的事業單位要在清產覈資、明晰產權的基礎上,按《公司法》的要求,在污水、垃圾處理費由行政事業性收費改爲經營性收費的前提下,於2008年底前改制成獨立的企業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