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墅沒裝修好,卻惹上了官司 蔣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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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蔣雲 實習生 黃晶妹)『他的戶口是農民,只能賠7萬元!』『他已經進城務工4年了,應該參考市民標准的29萬元賠償!』一名農民工在仙葫經濟開發區為他人砌別墅圍牆時不慎被高壓電電死,對於他的死亡賠償金,別墅主人和死者家屬提出的賠償標准相差了22萬元,而且雙方在『應該按農民工賠償還是按參照市民標准賠償』產生了爭執。同一個人同一條命,為何卻因為是否是農民身份就會『同命不同價』?
意外事故
農民工觸電身亡
如果不是因為一起意外事故,66歲的南寧 市民甘先生並不知道42歲的全州籍農民工唐咸軍這個人。雖然唐咸軍是為甘先生在仙葫大道濱江別墅區買的一棟私人別墅修建花園圍牆的工人,但甘先生已經把這個圍牆的活交給了包工頭黃華益全權負責,而唐咸軍只是黃華益的手下。
不幸發生在2007年9月9日上午10時。唐咸軍和幾個工友為別墅的前花園修建圍牆時,為了安裝好一根圍牆柱子模板,唐咸軍走到別墅的露臺上蹲下後,用左手抓住露臺的鐵欄杆,再用右手拉住柱子的鐵絲,想把柱子固定綁在鐵欄杆上,工友唐廣平則在柱子的下方扶住柱子。操作時,大家都沒有注意到引進這個別墅內電源的電線電箱合和電線隨意地綁在露臺的鐵欄杆上其實是個重大的安全隱患。
天突然下起了雨,其他工友都放下手中的活跑到地下室躲雨。唐廣平無意中碰到了柱子的鐵絲,突然覺得手一麻全身一震,趕忙連甩兩次手脫離了帶電的鐵絲。意識到自己觸電了的唐廣平再抬頭一看,發現在上方捆鐵絲的工友唐咸軍已經臉色蒼白,馬上大喊起來:『觸電了,快來救人啊!』
在下面躲雨的工友們聞訊後衝了上來,用木棍把綁在鐵欄杆上的電線盒挑斷,但鐵欄杆上還是飛濺出電火花。於是工友繼續試圖用木棍拉唐咸軍脫離險區,另外一些工友則跑到別墅下把電線總閘關掉。但經過這短暫的幾分鍾後,唐咸軍早已蹲在地上昏迷不醒。
隨後,120急救人員趕到現場對唐咸軍打強心針進行施救,但已回天無力。
賠償標准
各持己見無法協商
事故發生後,仙葫經濟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此事作了調查,並得出初步結論:當時綁在鐵欄杆上的一根電線的絕緣皮已爛導致漏電,而這個電壓是380伏的高壓電,加上當時天上又下著雨,這些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唐咸軍是家裡的主要勞動力,有一位78歲的老母親和兩個未成年的孩子。他的去世無疑給這個家庭造成了重大的損失。9月14日和15日,仙葫經濟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召集了唐咸軍的家屬和甘先生的代表以及包工頭黃華益三方,協商解決死者的民事賠償問題。對於賠償,甘先生和黃華益都表示願意承擔,但只賠償7萬多元;唐咸軍的家屬則提出合計24萬元死亡賠償及5萬元精神賠償合計29萬元,雙方都請了律師代替自己談判。
雙方的賠償標准有這麼大的差異,這讓負責調解的安監局局長鄭纔浪頗為頭疼,但他還是耐心地盡力進行調解。甘先生的代表譚克號律師最後說最多賠償9萬元,唐咸軍遺屬的律師蔣尉則堅持最少也要20萬元的賠償。這次調解最後也沒有成功。
————兩種算法相差22萬元————
雙方律師的計算賠償標准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差別?這是因為雙方對唐咸軍的身份一個是按農民算的,一個是按照城鎮居民標准算的。死亡賠償金是用當地居民的平均收入乘以20年計算,此外加上相關的喪葬費、未成年人撫養費及老人贍養費等。
● 如果唐咸軍的身份是農民
2006年廣西農村居民人均年收入是2771元,如果唐咸軍的身份是以其戶口上的農業戶口計算的話,死亡賠償金就是20年乘以2771元是5.5萬多元,再加上其他費用則是7萬多元。
● 如果唐咸軍的身份是城鎮居民
2006年廣西城鎮居民人均年收入是9899元,如果唐咸軍參考城市居民標准計算,那死亡賠償金就是20年乘以9899元,那就是19萬多元,再加上相關費用就是24萬多元。另外,再算上5萬元精神賠償費,則合計29萬多元。
爭論焦點:能否按城鎮居民計算
唐咸軍是農村戶口,但從2004年起就離家到南寧、桂林 等地打工。參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處理辦法中的『農村戶口在城市居住一年以上應該照城鎮居民計算』法規,唐咸軍是不是可以視為城鎮居民標准賠償?
譚克號說這起事故並不是道路交通事故,不能用這條法律。蔣尉則說這條法規並不僅僅局限於交通安全事故處理中,也是可以引申為人身損害的賠償依據。
不過,雙方律師都沒有贊同對方的觀點,表示只能交給法院解決這個爭議了。
仙葫經濟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鄭纔浪說,除這起事故外,在他處理協商解決的其他安全事故中,當事人雙方因為是適用農業還是非農業身份標准賠償的爭議很多,他也非常難做工作,因為這兩者標准相差確實太大了,如果國家能制定出一個統一的賠償標准,那就好辦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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