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銀川9月18日電(記者黃會清)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林業局獲悉,爲加快寧夏沙漠化治理的步伐,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新出臺了五項優惠政策措施。
一是加大對防沙治沙的財稅支持力度。自治區及市縣財政要逐步加大地方財政對防沙治沙的資金投入力度,每年投入要列入財政預算,增加的投入不低於財政年度增長幅度。允許治沙權利人依法以林地、林木、草原使用權作抵押,申請治沙貸款。
二是建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目前,寧夏全區還有近800萬畝幼林未列入公益林補償範圍。根據生態區位和保護重點,有100萬畝將納入國家重點公益林補償範圍;有700萬畝要納入自治區和市縣重點公益林補償範圍,每年補償的管護面積不少於100萬畝。補償經費實行自治區和市縣財政一比一配套的辦法使用,共同承擔,分期分批列入自治區和市縣財政預算。
三是實行森林植被恢復費返還恢復造林制度。自治區將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復費全額用於在建項目區的綠化,實行“誰佔地、誰繳費、誰恢復、誰使用”的辦法。
四是建立礦產、水資源開採提取森林生態補償金制度。自治區將依照“誰開採、誰補償、誰治理”的原則,依法建立森林生態補償金制度,由開採經營單位和個人根據礦產品和水資源採掘數量,定期交繳森林生態補償金。
五是建立多元化投入防沙治沙工作新機制。鼓勵和支持各種社會主體投資防沙治沙事業和發展沙產業,在全區範圍內形成政府、部門、企業、個人等全社會參與防沙治沙工作的氛圍。任何企業和個人在承包荒沙荒地中,承包期可以延長到70年不變。對其承包經營的治沙項目和沙產業項目,允許依法繼承、轉讓和抵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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