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管理總局發佈的一組數字表明:1999年全國有個體工商戶3160萬戶,到2006年6月底下降爲2505.7萬戶,個體工商戶減少約650萬戶,平均每年減少87萬戶。究其原因,主要是個體工商戶的創業成本過高,1/3的稅,2/3的費,“費大於稅”,創業艱難。越來越多的個體戶抱怨,個體工商管理費收費不合理,早該取消。工商管理部門有關人士透露,個體戶管理費很多被用做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小金庫”。(9月18日《中國青年報》)
上世紀九十年代曾經有一段民謠:“領導就是開會,協調就是喝醉,管理就是收費。”其中“管理就是收費”就是指工商局向個體工商戶收取的這個“個體戶工商管理費”。
按照國家當初收取個體戶管理費的初衷,目的是“取之於工商戶,用之於工商戶”,即溶進了管理和服務相結合的理念,但後來,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工商管理部門徹底將收取管理費用當成了“管理”的唯一手段,並徹底摒棄了“服務”意識,變成了真正的“管理就是收費”。由於這筆費用的收取從一開始就沒有規定上交財政,“管理就是收費”使得收費理所當然地變成了工商部門的“管理經費”,並形成了“爲收費而養人,又爲養人而收費”的怪現象。“個體工商管理費”成了爲養活一個部門而存在的名目費用。有材料表明,僅廣州個體戶每年繳納的工商管理費等就達3億元之多。
由於收取的“個體戶管理費”就是本部門的“管理經費”,就是部門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的來源,這自然刺激了工商人員收取該費用的積極性,這些年頻頻發生的工商人員與個體戶之間的所謂“管理糾紛”,大多是因收費造成的。有的工商人員對個體工商戶吃拿卡要,任意欺凌;有的地方工商局爲了收取管理費,搬取個體戶的貨物,然後讓個體戶拿錢來贖;有的地方甚至對個體戶收取另外的“保護費”,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由於“個體戶管理費”的收取並沒有統一的標準,收取時甚至可以討價還價,這導致管理費在“管理”上比較混亂,滋生腐敗的空間相當大。這也是長期以來工商局部門形象欠佳的因素之一。
去年4月,北京市政府明確表示今後將停止徵收“集貿市場管理費和個體工商戶管理費”,上海、浙江、四川、重慶等地也表示將取消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從今年起,北京、天津停止徵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所需相關經費由財政資金給予保障。但是,仍然有許多地方的工商部門,不甘心放棄既得利益,使得這筆糊塗收費繼續糊塗下去,這不能不說是個遺憾。(冼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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