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稱扶摔倒老太反被告 法院判其賠4萬(圖)
信息時報:看到老太太街頭摔倒 該不該扶?
日前,合肥 市年近百歲的劉老太太,從法官手裏接過4萬多元的賠償金。本報曾連續報道的、備受讀者關注的“98歲老太與中學生打官司”一案,歷經一年多的審判,終於塵埃落定。
2006年3月15日,出生於1908年的劉老太太在省城六安路上倒地受傷,被兩名中學生送到醫院。
此後,雙方發生糾紛。老太太一方說,是兩名學生將她撞倒在地的,醫藥費等損失應該由他們來承擔;學生一方說,他們沒碰到老太太,是愛心救助老太太,反被冤枉。隨後,老太太將兩名中學生告上了法庭,索賠11萬餘元。
是肇事傷人?還是愛心救助?這樣一個看似離奇的事件,吸引了衆人關注。法院一審認爲,劉老太太所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兩名中學生實施了共同侵權行爲,對劉老太太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駁回了她的請求。
劉老太太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爲,劉老太太於2006年3月15日下午6時左右在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學對面公交站牌人行道上摔倒致傷這一事實,兩名中學生和他們的家長均予認可。雖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劉老太太系兩名中學生侵害致傷,但在劉老太太陳述的受傷時間、地點,兩名中學生承認在事發時確存有追逐打鬧行爲,以及事發後他們積極救助並陪同劉老太太去醫院治療並通知家長到醫院,兩名學生家長爲劉老太太交納了部分治療費用等一系列間接證據,已足以認定劉老太太所遭損傷系兩名中學生在追逐打鬧中疏忽大意所致。
終審法院最後撤銷了一審判決,判決兩名中學生的監護人共同承擔劉老太太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撫慰金47358.93元。
本報記者 宮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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