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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因爲生活瑣事,在海南某高校上學的大二學生董林,便殘忍地將同一屋檐下的乾媽殺死,並兩次強暴乾姐。今天(19日)上午,經最高人民法院複覈,董林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與他一同槍決的,還有故意殺人犯馮文兒。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初,罪犯董林結識被害人李家母女後,分別認李母爲乾媽、李女爲乾姐。而後,3人合租海口市龍昆南路某大廈。合住一段時間後,雙方就一些瑣事產生矛盾。同月31日晚23時許,董林趁李女到衛生間洗澡之機,持雙節棍走進李母臥室,趁其不備,先用雙節棍纏繞李母喉部勒壓,後用手捂住嘴巴並擰其頸部,繼而用雙節棍猛砸李母左太陽穴,致其死亡。當李女洗澡出來經過客廳時,董林求歡不成,遂採用暴力對其實施了強姦。隨後,董林又將李女拉到廚房,一手掐其脖子,一手用菜刀背割李女的喉部,並揚言要將其殺死。李女奪過菜刀砍中董林頭、胸部各一刀後,從衛生間窗口攀爬外牆檐進入隔壁房求救。公安人員趕到現場,將董林抓獲。
法院認爲,罪犯董林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強行與李女發生性行爲,其行爲已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和強姦罪,犯罪手段殘忍,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經海口中院一審及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認定董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故意殺人犯馮文兒,則因酒後性起,與人發生摩擦,竟用水果刀將其活活捅死,最終被判死刑。
今天上午,海口中院對董林、馮文兒進行公開宣判,隨後將兩名罪犯押赴刑場執行槍決。(記者文剛通訊員黃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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