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鐵路警方抓獲“5·25”販嬰案犯罪嫌疑人郎春燕時,就是因爲發現她在火車上不給嬰兒餵奶。嬰兒啼哭不止,郎春燕只是隨便地喂一些奶瓶裏的水。警方起疑後,將其控制。經審問,郎春燕承認,自2005年起,她先後16次從雲南箇舊和元陽等地的人販子手中購得27名尚未滿月的嬰兒,再坐火車運送給生活在郯城的丈夫沈玉州。沈玉州通過10名當地人販子將嬰兒們各自賣出。
被販嬰兒年齡小的原因還在於,越小价格越高。
王金玲,浙江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她曾在2004年到販嬰源頭雲南的一些村落去調查,她發現被販嬰兒有兩個來源,一部分是被拐騙的孩子,另一部分是一些貧困的人家養不起孩子,主動將小孩賣給人販子。
“而在三四年前,情況又發生變化。”王金玲說,當地的年輕夫婦開始主動尋找人販子,談好價錢後,夫妻開始懷孕,人販子則利用10個月的時間尋找買主,“所以產婦剛在醫院分娩後,人販子就把孩子抱走,賣給下家。”
這次被南京警方抓獲的人販子“黃老倌”和“小白”就是主動賣孩子的人。今年4月,“黃老倌”以12000元的價格將親弟弟的雙胞胎男嬰賣出;“小白”則將親生兒子和外孫女賣得贓款12000元。
“大部分被拐嬰兒,都可能是親生父母自願賣給人販的。”元陽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一名負責人說,此類犯罪活動當地並無報案。之所以有人主動將自己的嬰兒賣出,還在於高額利益的誘惑刺激。
罰款2萬嬰兒落戶
麻英娟買回碩碩後,開始想着該如何跟村裏鄉親解釋男嬰的突然降臨。她編出了一個故事,她跟周邊鄰居說,碩碩是自己和丈夫在外打工時生的。
但記者在麻英娟所住的何圍子村瞭解到,麻英娟當年所用的障眼法其實沒太大用處,全村都知道“抱了一個孩子回來”究竟意味着什麼。
“過了一陣子,我就抱着碩碩去計劃生育管理局認錯。”麻英娟說,這是她超生的孩子,計劃生育管理局讓她按照政策罰款。最後,麻英娟交了2.8萬元的社會撫養費,碩碩得以落戶。
南京鐵路公安處在提供的新聞通稿中稱,他們發現當地有村民通過購買假出生證明的方式給孩子報戶口。在大多數落戶手續中,都存在僞造文件的現象。 (新京報楊繼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