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嘉善的沈女士租賃的魏塘鎮城北新村的臨街店面到期了,準備清理房屋搬遷,結果在清理時,無意中發現了一張100元的存單,還是1985年存的。“22年前,100元可不是個小數目,當時我的工資才30多元錢。”沈女士說。她找到了存單上的開戶行——人行嘉善支行,可人行工作人員說,1986年他們的儲蓄業務就已轉給縣工行了。沈女士又跑到縣工行尋求幫助。
由於當年存單是手工書寫,存錢也沒實行“實名制”,所留地址僅是“縣政府”,尋找存單主人非常麻煩。最後,嘉善工行藉助多方力量,又經過查閱各種資料,終於找到了存單的真正主人張穎,並物歸原主。
原來,22年前的7月,年僅11歲的張穎過生日,親戚共給了她100元,家人就以她的名義把錢存了3年期的定期存款。爲了防賊,父母將其藏在了寫字檯下。可時間一長,竟忘了這事,後來房屋連同寫字檯一同出租給了沈女士。
這張存單是1985年7月6日在中國人民銀行嘉善支行存的,那麼,這張存單還能取現嗎?嘉善工行電廠橋分理處營業經理姚莉表示,雖說1986年人行嘉善支行的儲蓄業務就已經轉給了工行,但這筆幾經轉移的存款還是存在的,能不能兌現主要看這筆存款有沒有被掛失。
通過努力,嘉善工行的工作人員最終找到了22年前的原始記錄,並確認這張存單沒有被掛失,依然是有效的。
100元錢存了22年,利息有多少?銀行工作人員說,這100元錢的利息只有85元。
姚莉介紹,利息少主要是儲蓄存款政策變化引起的。起初,100元存款存的是三年期定期,月息6釐6毫。可到了1993年,儲蓄政策發生了變化,此前的定期存款不能自動轉存,於是變成了活期存款。這就意味着,這100元存款前幾年是定期,而後十幾年是活期,因此,100元存款雖然存了22年,但利息只有85元。 (王沁竺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