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新股是上市公司的自由,只要上市公司的資金來源並不違規,沒有人可以干涉。更何況目前打新股穩賺不虧,這樣的新股不打白不打。
但上市公司打新股現象仍值得警惕。因爲打新股很容易助長上市公司的投機心理,甚至荒廢主業,使上市公司淪爲“投資公司”。而且,上市公司打新股還容易助長股市泡沫。
不僅如此,有個別公司一方面拿出巨資打新股,另一方面又推出鉅額融資計劃向投資者伸手要錢。對於這種做法,筆者認爲要堅決予以禁止。一方面,這事關上市公司的誠信問題。上市公司再融資,應該是在公司缺錢情況下的選擇。而拿出巨資打新股,如﹡ST TCL一拿就是10個億的資金,這證明上市公司資金充沛,而且﹡STTCL方面也表示,公司有較充裕的賬面閒置資金。既然如此,那﹡STTCL又搞什麼再融資呢?上市公司的誠信何在?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一邊打新股,一邊再融資的做法,明顯是把再融資當成了一種圈錢行爲。如果允許這種做法存在的話,那麼,它必然助長上市公司圈錢的心理,增強上市公司圈錢的慾望。而爲了能夠有更多的資金來打新股,上市公司在再融資時難免會編制虛假項目,或誇大項目的資金使用量,以便更多地向投資者圈錢。因此,爲了維護上市公司的誠信,抑制上市公司的圈錢行爲,對上市公司一邊打新股,一邊再融資的做法應予以嚴禁。 (湖北黃石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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