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993年以來,針對農村基層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中央紀委全會多次就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作出部署,提出要求。2006年10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專門下發了《關於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了全面系統的部署。意見下發後,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緊密結合實際,採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2006年1月,建立了由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民政部、農業部、財政部等11個部委參加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同年10月14日,中央紀委召開了全國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座談會,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吳官正,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何勇出席並講話,會議交流了經驗,部署了工作。會後,全國有27個省區市建立了由紀委、組織部、政法委、農工委(農辦)、發改委、監察、教育、民政、財政、國土資源、農業、衛生等部門組成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機構,設立了辦公室。
二是開展專題調研。中央紀委先後組織了多個調研組赴十多個省的縣、鄉鎮、村進行蹲點式調研,直接瞭解各地開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總結成功經驗,解剖存在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山西、河北、遼寧、吉林、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雲南、陝西、新疆等省區市由紀委書記帶隊,深入農村基層開展調查研究,摸情況、找問題、尋對策。
三是完善有關配套制度規定。爲確保中央意見中的各項工作任務得到落實,中央紀委牽頭起草了任務分工意見,將有關工作任務細分爲6大項70小項,並分解到24箇中央和國家機關,明確了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的責任。同時,中央紀委投入了大量精力研究制定配套制度。去年10月,中央紀委與農業部和財政部共同研究起草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村級財務管理的辦法》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鄉鎮財政財務管理工作的辦法》,以中央紀委、監察部、農業部、財政部四部委名義聯合下發。31個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14個牽頭部門都制定了貫徹中央意見的實施意見或實施辦法。北京等27個省區市對意見中提出的工作任務進行了分解,明確工作目標、具體措施、完成時限、責任單位等。
四是督促工作落實。中央紀委陸續派出檢查組,對北京、湖北、湖南、廣東和民政部、農業部等地區和部門開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和貫徹落實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座談會精神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何勇同志親自主持召開彙報會,聽取14箇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牽頭部門的工作進展情況,督促抓好工作落實。聯席會議辦公室分4片對31個省區市貫徹落實中央《意見》情況進行了調研檢查。各省區市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覈的重要內容,通過監督檢查,推動工作落實。
問:請問,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
答:各地各部門在堅持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社會,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採取積極有效措施,下大力氣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爲建設新農村提供作風、紀律保證,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農村基層幹部廉潔自律意識普遍增強。各地緊密結合農村基層工作的特點和要求,創新反腐倡廉教育形式和手段,提高基層黨員幹部素質,營造勤政廉政工作氛圍。
二是農村財務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目前,村級財務委託代理服務制度已在全國多數地區推行,其中,湖北省有80%的村實行了村級財務、資金委託鄉鎮“雙代理”制度,遼寧省97%的村實行了村會計委託代理制,重慶市的村級財務委託代理制推行面達85%以上。一些地方制定了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等管理制度,並探索推行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
三是建立和完善了農村基層幹部的監督制度。目前,絕大部分鄉鎮都建立了領導班子議事規則、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民主決策制度、“一事一議”制度,逐步建立起農村基層幹部任前廉政談話、誡勉談話、述職述廉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遼寧、江蘇、浙江、山東、湖南等省的一些地方,把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如述職述廉、公開承諾、廉政談話等延伸到村一級。
四是監督檢查力度進一步加大。爲貫徹落實中央《意見》,各地區積極開展監督檢查。天津市對減輕農民負擔情況和農村土地承包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了專項治理。河北、湖北、廣東等地開展了農村教育收費情況的專項檢查。內蒙古自治區開展了對黨政機關及其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佔用牧民草場的專項清理工作,共清理出134個黨政機關、1287名黨政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佔用草場464.4萬畝。
五是創造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經驗。各地在實踐中積極探索,不斷總結歸納出了一些有效的做法和經驗。主要有:堅持以經濟建設爲中心,適應深化農村改革、發展農村經濟的要求,開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爲加快農業和農村發展提供政治保證;堅持把解決農民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作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重點,堅決糾正損害農民羣衆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維護農民羣衆的合法權益;堅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爲主要形式,結合農村工作實際,堅持不懈地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強農村基層幹部作風建設,努力增強幹部的羣衆觀念、法律觀念和紀律觀念;堅持把制度建設的要求落實到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各個環節,積極探索改革措施,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努力發揮制度在防範和克服腐敗現象中的重要作用;堅持把加強黨的領導、擴大基層民主、嚴格依法辦事有機統一起來,積極推進鄉鎮政務公開、村務公開,運用民主評議、質詢聽證等民主監督形式,充分發揮農民羣衆的監督作用。
問:請問今後你們將如何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答:一是要緊緊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這個重大歷史任務。黨中央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實施了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呈現良好勢頭。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既要保護廣大農村基層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又要堅決反對形式主義,防止搞脫離實際、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防止盲目攀比、強迫命令等問題的發生。要嚴明紀律,加強監督檢查,推動農村綜合改革順利進行,保證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到實處,使農民羣衆真正得到實惠。
二是要建立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常抓不懈,堅持教育、制度、監督並重,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要認真抓好黨風廉政教育,運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創造的好做法好經驗,引導廣大農村基層黨員幹部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自覺用中央《意見》提出的“六要六不要”規範自己的行爲,做到辦事要公、作風要實、用人要當、爲政要廉,進一步樹立爲民、務實、清廉的形象;要加強農村廉政文化建設,營造文明鄉風。要以規範基層權力運行爲重點,切實抓好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農村基層財務制度,制定和完善農村集體資產監管辦法,加強對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的管理。要深入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認真落實並不斷完善農村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各項制度。要全面推進鄉鎮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和黨務公開,切實強化監督。凡是涉及農民羣衆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事項,都要按照規定進行公開,堅決防止和糾正不公開、假公開、不及時公開等問題,切實保障農民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和監督權。
三是要把維護農民羣衆利益作爲工作重點。繼續從農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入手,着力抓好維護羣衆利益的工作,切實解決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加大對農村教育亂收費、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的專項治理力度,堅決糾正農村土地承包和土地徵收徵用中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嚴厲打擊製售僞劣農資和哄擡農資價格等坑農害農行爲,堅決糾正一些地方挪用、截留支農惠農專項資金的問題,繼續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高度重視信訪工作,認真落實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接待和聯繫羣衆制度。着力解決極少數農村基層幹部不嚴格按法律和政策辦事、工作方法簡單粗暴等問題,切實維護農民羣衆的合法權益。
四是要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要結合實際,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農村基層各種利益關係和矛盾比較複雜,對羣衆提出的各種訴求,既要真心實意地聽取,依照法律和政策及時處理,又要耐心細緻地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引導他們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要求和解決問題。要注重調查研究,及時總結和推廣基層創造的好做法好經驗,推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五是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縣委是關鍵,鄉鎮是基礎。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負起全面領導責任,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整體規劃。縣(市)黨委要全面瞭解和掌握本地區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抓住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研究提出具體措施,加強工作指導。縣(市)紀檢監察機關要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作爲主要工作任務,加大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力度,更好地推動工作的深入。鄉鎮黨委要發揮承上啓下作用,抓好自身和村級組織的黨風廉政建設,確保工作落實。(記者陳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