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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女兒嘟嘟,顧先生的妻子悲傷不已。(資料圖片)本報記者 王儉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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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姆看護期間,兩歲女童摔下沙發受傷身亡。女童的父親顧先生將保姆所在的富平家政服務中心(以下稱富平家政)告上法院。昨天,東城法院判令富平家政賠償顧先生53萬餘元。
-事件
女童身亡引發索賠案
2006年4月,顧先生與富平家政簽訂服務協議,隨後,家政公司介紹雷女士到顧先生家照看兩歲女童嘟嘟。2007年2月7日中午,雷女士照顧嘟嘟吃完飯後,將她獨自留在沙發上,自己到衛生間洗衣服,不料孩子掉下沙發,造成顱腦損傷,經搶救無效身亡。
富平家政2002年創辦時的目的是引導貧困地區婦女進城就業,為她們提供免費培訓並幫助她們就業。雷女士就是從貧困地區來京的。富平家政總經理陳祖培說,事發後,雷女士幾次說不想活了,想一命抵一命。陳祖培表示,雷女士家庭困難,富平家政願意代為支付賠償。顧先生並未追究雷女士的責任,而是將富平家政告上法庭,索賠53萬餘元,其中包括近40萬死亡賠償金、1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庭審焦點
保姆身份惹爭議
在法庭上,富平家政表示,雷女士不是公司員工,雙方沒有僱傭關系,相反,僱用雷女士的是顧先生。家政公司與顧先生也不是服務關系,只是中介關系。
『保姆的工資誰來支付?』法官問。富平家政表示是由顧先生直接打到銀行賬戶上。『賬戶是誰的?』法官追問。富平家政承認,賬戶是公司的,公司再把錢轉給雷女士。同時,富平家政承認,每個月還收取50元的管理費。但富平家政表示,這正是富平家政的特殊管理方式,目的是協調保姆與僱主之間的關系,保證保姆的權益。
但富平家政安貞站經理李某在接受警方調查時承認,雷女士跟富平家政有勞動合同。富平家政對此表示,李某的話不代表公司。
保姆是否有過錯
富平家政稱,孩子的死是意外,保姆已盡到了注意義務。『保姆要洗衣服、拖地,不可能24小時不離開。』該公司表示,雷女士離開孩子的時間很短,也不能預料到發生意外。
但顧先生的代理人認為,請保姆的目的就是因為孩子的父母不能在身邊照顧孩子,只好讓保姆保證孩子的安全。嘟嘟是一個兩歲的孩子,正是活潑好動的時候,已經做了母親的雷女士應該知道隨時看管好嘟嘟。
-判決
富平家政被判賠償
庭審調解階段,顧先生將索賠數額降到40萬元,但富平家政只同意賠19萬元,調解失敗。
休庭20分鍾後,法官當庭宣判。法院認為,雷女士在看護嘟嘟期間,疏於照顧,導致孩子死亡。雷女士主觀上有過錯,應承擔賠償責任。富平家政雖否認與雷女士存在僱傭關系,但富平家政安貞站經理李某在接受警方調查時,承認雷女士是單位員工,雙方簽有聘用協議。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承擔賠償責任。法院最終判決富平家政賠償53萬餘元。
對於這一判決,富平家政表示將提起上訴。
-法官建議
家政行業亟待規范
東城法院民一庭庭長全玉海表示,北京 家政行業情況復雜,存在各種勞動關系,很不規范。該案判決只針對富平家政與雷女士之間的關系。全玉海認為,家政公司利潤不高,抗風險能力低;家政服務人員多是農民工,收入不高。一旦發生危險,整個行業的抗風險能力都比較低。全玉海建議有關部門建立一種體系,既保證客戶的權益,又降低家政公司和家政人員的風險。本報記者郭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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