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網9月20日消息:9月開學,海口7歲的小杰(化名)卻被學校拒絕入學,原因是他“組織紀律性差,影響別人上課。”爲此,海口市教育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在九年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開除學生。
小杰的家長告訴記者,小杰就讀的是海口××花園小學,是一所民辦學校。小杰已在這所學校上了一年學了。這所學校教導處劉主任告訴他們,學校經開會研究,決定開除小杰,原因是小杰組織紀律性差,影響別人上課。學校的一位負責人還對他們說,學校要考慮經濟效益,不能因一個孩子影響學校聲譽。着急的家長找這位負責人再三交涉,卻沒有結果。
記者近日見到了該校教導處劉主任,他稱這個孩子平時非常調皮搗蛋,影響其他孩子學習,學校在上學期期中考試時就告知家長要將孩子轉學。
民辦學校能因爲“經濟效益”或學生“組織紀律性差”等理由隨意勸退或開除義務制教育階段的學生嗎?記者採訪了海口市教育局相關部門負責人。
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在九年制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和公立學校一樣,不得以任何名義開除學生:“學校既然接收了這個學生,就必須負起教育他的責任,學生違反校規,可以採取警告、記過等方式來處罰,但沒權開除學生。如果家長不同意轉學,學校必須對學生進行繼續教育,直到讀完九年制義務教育學段爲止。學校強制學生轉學或退學則屬於違規。 (責任編輯:曾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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