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21日電(記者杜宇)我國快遞服務行業即將告別無標準的歷史,首部《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21日正式公佈,將於2008年1月1日起實施。
國家郵政局政策法規司司長達瓦在21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作出上述表示。
達瓦說,《快遞服務》標準主要包括服務組織的人員、服務時限、單件重量、查詢期限和賠償標準等內容。如規定快遞服務組織及其分支機構的人員總和應不低於15人;除了與顧客有特殊約定(如偏遠地區)外,同城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24小時,國內異地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72小時。
在服務費用方面,《快遞服務》標準規定了設置原則,即快遞服務費用的制定應按照《價格法》的規定,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快遞服務組織不應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備受關注的賠償問題,在《快遞服務》標準中以附錄形式出現,圍繞快件延誤、丟失、損毀、內件不符等提出相應賠償原則。
《快遞服務》標準還規定,快件的單件重量不宜超過50公斤;快遞服務組織應對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費投遞。
據達瓦介紹,國家郵政局於2007年3月啓動快遞服務標準項目,起草過程中廣泛徵求社會各界對標準草案的意見,共收到來自600多家單位的近700條補充和完善的建議。
儘管《快遞服務》標準還是一部推薦性行業標準,但達瓦表示,它對於規範企業經營行爲,提高快遞服務質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快遞服務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今後,國家郵政局還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標準,提高標準的科學性和實用性。
據調查,截至2006年底,全國經營快遞業務的法人企業有2422個,其中擁有分支機構的法人企業63個,全部從業人員爲22.7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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