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1日19:30,北京奧運新聞中心舉行“北京奧運聖火入臺問題新聞發佈會”,以下爲摘要。
臺灣“中央社”記者:我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說根據“四點共識”,臺灣的民衆在火炬接力活動過程中,他們連拿他們自己願意帶的旗,唱他們自己願意的歌,都不行,是不是這樣?第二個問題,是在您剛纔講的談話倒數第五段,關於兩岸談判的過程當中的小問題,您說新的會談紀要跟蔡辰威9月8號到北京所獲授授權的紀要文本,新的會談紀要指的究竟是哪次的會談紀要?就這兩個問題,謝謝。
蔣效愚:2月12號的“四點共識”是北京奧組委和中華臺北奧委會本着平等協商的精神,是遵循《奧林匹克憲章》和國際奧委會有關的決議、規定和管理就奧運火炬在臺傳遞的一些事務做了原則性的規定,主要是明確了性質、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大家都知道比如第一條雙方承諾要遵守國際奧委會有關協議、規定和管理,共同維護奧林匹克火炬接力和奧林匹克聖火的純潔和神聖,這是總的精神。第二條是規定了北京奧組委的責任和義務,也就是說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是北京2008年奧運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同北京奧運會一樣必須遵守奧林匹克憲章。第三條,實際上是規定了中華臺北奧委會的責任和義務。說的就是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在臺灣傳遞規定了它的性質是在中華臺北奧委會轄區內開展的一項奧林匹克體育文化活動,明確了性質。緊接着明確了它的責任,中華臺北奧委會確保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活動在中華臺北奧委會轄區內順利進行。這是它的責任。第四條,確定了它的義務,首先明確了有關旗、徽、歌的使用,協議這樣說:火炬接力活動在中華臺北奧委會轄區內舉行時,有關旗、徽、歌的使用應嚴格按照國際奧委會執委會相關規定執行。說得很清楚,同時說的是中華臺北奧委會的義務,中華臺北奧委會有義務協調相關方面,承諾在火炬接力活動過程中,不使用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旗、徽、歌。我想在這裏有些用詞是不一樣的,請大家要注意。比如在它的責任裏,第三條寫的是中華臺北奧委會確保順利進行。第四條裏寫的是中華臺北奧委會有義務協調,這裏它確實是有這個義務。這種區分實際上也是考慮了各種情況,考慮了方方面面的要求。
我覺得重要的是這四點協議內容都是什麼,它就是規定了火炬傳遞的一些活動的性質和雙方的責任、義務以及我們必須共同遵守《奧林匹克憲章》。這樣一個協議,又是經過雙方平等協商,共同簽字達成的,而且還經過3月27號蔡辰威先生來函再次確認,確認函中還說,我要給大家念一念這句話,“經本人與我方相關單位溝通討論,獲致具體迴應與支持。在此謹代表中華臺北奧委會向貴會確認是項會談共識及2008年北京奧運聖火來臺路線。”不是簡簡單單的簽字,你簽字回去和有關方面進行了協商、討論,獲得了支持,回來說我給你來函,確認這四項共識。這樣爲了保證聖火傳遞的文件既要獲得共識,又是符合國際奧林匹克精神和憲章規定的,又是經過你確認,雙方平等協商,簽字又得到確認的內容,突然就不算數了,究竟是誰出爾反爾?究竟是誰在製造障礙。我想這是一目瞭然的事情。
您的第二個問題,就是說9月8日談的紀要有什麼新的東西?我想9月8日雙方會談紀要的討論稿裏邊,其中是有一個前言,前言裏北京奧組委提出要明確北京奧組委與中華臺北奧委會基於2007年2月12日“四點共識”,爲確保火炬接力在臺北順利進行,於2007年9月某號在北京就北京奧運聖火傳遞經過中華臺北奧委會所轄區域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以下一致的內容。這是一個前言。具體內容有三條:第一條,是雙方同意未來將遵守國際奧委會的有關決議、規定和慣例,和1989年中國奧委會與中華臺北奧委會在香港簽署的協議,辦理2008年奧運會相關活動涉及中華臺北體育代表團參與事宜。換句話說,第一條講的是中華臺北體育代表團參與2008年奧運會的事宜要遵守什麼原則,說的是這個事。
第二條和第三條才涉及到火炬傳遞的部分問題。這個會談紀要草案的第二條是雙方確認北京奧運會聖火傳遞計劃路線分境內傳遞和境外傳遞,境外傳遞計劃途經22個城市,臺北市是境外傳遞路線途經的22個城市之一。會談紀要草案討論稿第三條是中華臺北奧委會同意2008年奧運聖火依照國際奧委會在今年4月26日批准北京奧組委所計劃的路線進出中華臺北奧委會所轄區域。
我在這裏對這個沒有簽署的會談的紀要的討論稿做一點解讀。一共三條,第一條講的是中華臺北體育代表團的事,後面兩條只是講了火炬傳遞的路線問題。那麼奧運會的聖火到臺灣,究竟是一項什麼樣的活動性質,雙方的責任、義務,都沒有在這裏表明。我們寫這個會談要解決什麼問題呢?是要解決北京奧運聖火在臺灣傳遞的問題,而不是其他問題。這樣一個不完整的會議紀要,前面如果加上一句確認原來承認的,就不用再多說了。可是就是這樣一句話不被接受,而被拒絕,最後造成了你要簽署的是一個不能說明火炬傳遞是一個完整的這樣一個會議紀要,而又推翻了以前自己所簽字的來函確認的共識,這就是最後雙方協商未果的原因所在。我們希望臺灣的媒體和同胞們能從這些事實當中看清,究竟是誰在製造政治障礙,究竟是誰在節外生枝,究竟是誰在出爾反爾,究竟是誰在違反《奧林匹克憲章》精神和國際奧委會有關決議、規定和管理,究竟是誰造成奧運聖火不能赴臺的責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