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昌9月22日電(記者吳華國)江西省建設系統日前進一步量化了全省城市生活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對市民居住、出行過程中形成的耗能和排放,要求按年度或按城市等級逐一進行分解、落實。
江西省提出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建築節能目標爲400萬噸標準煤,市民出行實現節能1000萬升燃油,縣城以上生活污水實現“零排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70%以上。
在建築節能方面,江西省要求新建工程全面按照節能、環保標準進行規劃、設計、施工和運行;在交通方面,通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調整出行方式,提高交通效率,實現節能目標;在排污方面,要求到明年底,全省11個設區市均建有城市污水處理廠並投入運行,污水集中處理率達70%以上,同時每年有三分之一的縣(市)開工建設污水處理廠,至2010年底縣城以上實現生活污水“零排放”;在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方面,今年底所有設區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全部投入使用,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可望達55%,同時2008年-2010年,每年有三分之一的縣(市)開工建設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並投入使用,屆時縣城以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將達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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