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父母,稱自己是證券交易所工作人員,結果善良的父母主動爲兒子樑彥軍聯繫“客戶”,5年間,樑彥軍騙了父母9位同事76萬餘元。日前,北京房山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樑彥軍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2萬元。
“我兒子是廣安門證券所的,能買到內部股票,可賺錢了。”樑彥軍的父母逢人就誇兒子有個好工作。聽了這一番吹捧,其父母的同事紛紛找樑彥軍代買股票。其中,高某先給了樑彥軍2萬元,樑彥軍告訴她,給她購買的是長虹H股,上市後連本帶息能掙4萬元,同時還交給高某1張紅色卡片,上面寫着長虹H股的字樣。半年後,樑彥軍交給高某1000元,說是長虹股票的分紅。一年後,樑彥軍稱要配股,又從高某手中拿走了5000元。2000年11月,樑彥軍又給高某3000元“分紅”。可到了2002年,高某發現股市根本沒有所謂的長虹H股,覺得不對勁的她便向樑彥軍要錢,但樑彥軍始終沒有還錢。感覺被騙的高某隻好報案。
事實上,樑彥軍只是一名大專畢業的無業人員。他先欺騙父母爲他做“宣傳”,然後再採用放長線釣大魚的方式,從1998年至2002年,先後詐騙了高某等9人76萬餘元。2006年9月,逃匿許久的樑彥軍被抓獲歸案。(記者高健通訊員孫靜波趙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