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不應對中小學生進行心理測量。如確有需要,要對結果嚴格保密,泄密者將受到批評教育甚至處分。昨天,廣東省教育廳下發了《關於規範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下稱《通知》),針對目前某些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出現了一些不規範行爲,違反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學性等現象,要求重新規範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據悉,廣州市教育局將於10月份會同廣州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對全市中小學校進行抽檢。
《通知》指出,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重在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健全人格,幫助學生解決心理困擾,防止學生出現過激行爲,與臨牀心理治療、醫院心理科的醫療模式完全不同。要求廣東省各中小學校不能以承包方式將心理健康教育委託給醫院,不能將出現自信心問題、情感問題、學習問題和人際溝通問題等一般性心理困擾問題的學生一律送往醫院進行藥物治療,用醫療模式取代學校心理健康教育。
廣東省教育廳強調,心理測量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鑑定的結果對學生一生髮展影響極大。原則上不應對中小學生進行心理測量,如確有需要,要嚴格控制和十分謹慎進行。心理測量鑑定結果要嚴加保密,對泄露測量鑑定結果的人員要批評教育甚至處分;學生心理測量不能收費,不能利用心理測量作爲創收手段,不能將測量鑑定結果公開發放給學生和家長。(記者黃丹彤通訊員丘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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