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9月24日訊第58個國慶節就要來了,近日,杭州市委宣傳部特地下發《關於在國慶期間集中升掛國旗的通知》,對升掛國旗進行了規範。《通知》要求,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大中小學、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居民院(樓)、主要道路、公園等公共場所,應充分利用有利條件,在國慶期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規定,集中升掛國旗,形成具有濃厚國慶氛圍的“國旗街”、“國旗路”、“國旗社區”等。
學校要利用班會、團隊活動等形式,對青少年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使青少年學生進一步增強國旗意識,激發他們的愛國愛家鄉之情;各區、縣(市)還要結合本地實際,根據區域特點,組織相應慶祝活動。
特別要提醒的是,國旗代表一個國家的尊嚴,必須依法保管、使用和升掛。破損、污損、褪色或不合規格的國旗不能升掛、使用。
國慶期間,各級宣傳部還將派專人對轄區、單位升掛國旗的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國慶長假後,各單位部門必須將國旗收回,妥善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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