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職業打假,我們首先會想到那個整天戴着墨鏡,被有些人稱作刁民的王海,十年前,以他爲代表的一批打假人,讓很多假冒僞劣商品一一曝光。
十多年過去了,最近在武漢市的商場裏,又出現了一些以打假爲職業的人,不過他們現在打的不是假冒僞劣商品,他們盯着看的是商品廣告,打的是假廣告,今天我們就來見幾個。
武漢市打擊虛假廣告領軍人黃志宏
今年剛剛32歲的黃志宏,卻已經是湖北武漢市有名的“告狀專業戶”,他被當地媒體稱爲打擊虛假廣告的領軍人物,每天黃志宏走在大街上,只要看到廣告,他就不會輕易放過,商場大樓上的廣告、公共汽車的車身廣告,都成了他要尋找的獵物,在我們已經司空見慣的廣告中,黃志宏只需看一眼,就能看出這些廣告的問題。
職業打假人士黃志宏:“這個貴人鳥的廣告上面出現了中國名牌產品跟國家免檢產品的標誌,但是它沒有說明是哪一種產品獲得的這個稱號,那麼就會誤導消費者以爲貴人鳥的系列產品都是中國名牌和國家免檢產品,都是違法的。”
發現這些違法廣告之後,黃志宏就會用隨身攜帶的數碼相機拍攝下來,在黃志宏的這個腰包裏,始終都裝着數碼相機和錄音筆,可以隨時把證據記錄下來,在發現了廣告的漏洞之後,黃志宏就會到商場裏購買這些產品,然後到當地工商部門進行投訴,從而獲得賠償,在黃志宏的家裏,大到液晶電視、空調,小到電熨斗、首飾,隨處都可以看到這些通過購買索賠的產品。
黃志宏:“這電視宣傳是高清電視,這裏面有一臺也是,這電熨斗,它只有剃鬚刀是中國名牌的,他說這個也是中國名牌,這是名牌首飾,黃金是中國名牌的,鑽戒就不是,稻花香的酒,它宣傳湖北省委省政府接待專用酒,這個空調它宣傳是全國銷量第一。”
黃志宏毫不隱晦的說,只要找到了廣告的漏洞,就等於找到了掙錢的機會。
黃志宏:“實際上很多東西在日常消費中都會經常使用到,也會經常購買,但是很多人都不瞭解,實際上你有機會,不僅是白用,還可以賺錢。”
按照黃志宏的說法,他是通過合法的途徑向這些公司企業進行索賠,所以這些收入也不用交納個人所得稅,而且黃志宏從來不避諱說,打假就是爲了掙錢,他告訴記者,從今年年初以來,通過打假索賠,他已經獲得了20萬左右的收入。
記者:“你現在最高的時候一個月能收入多少錢?”
黃志宏:“一個月最多的時候能夠上十萬。”
“打假,就是爲了賺錢。”黃志宏毫不隱諱自己打假的目的,2006年,僅政府部門給他的獎金就有兩萬多元,他的打假經歷被被當地媒體報道了之後,找黃志宏拜師的電話竟然絡繹不絕,他也成了武漢職業打假人的領頭人,然而,黃志宏以前只是一個在武漢做小本生意的福建商人,2002年,他開始跟一些政府部門打起了交道,慢慢地他發現,原來做刁民也能賺錢。
一直在武漢做生意的黃志宏,從2002年開始跟一些行政單位和壟斷行業較上了勁,物價、工商、鐵路、銀行,只要是黃志宏發現了這些單位有不作爲或者亂作爲的行爲,他就會把這些單位告上法庭。
記者:“你原來打的很多官司都是屬於那種?公益性的官司?”
黃志宏:“對,應該是叫非盈利性。”
2004年,黃志宏拿着在福建辦理的交通銀行儲蓄卡,到武漢的一家交通銀行營業部辦理異地存款業務,當時黃志宏存了10元錢,銀行收取了1元錢的手續費,之後,黃志宏以違規收費爲由,將這家銀行告上法庭。
黃志宏:“他們對異地存取款收費就是按就是收取1%的手續費,但是他們這個地方就有很多不合理,就說哪怕你是一元錢,他也要收你一元錢。”
黃志宏認爲按照1%的手續費標準,自己異地存款10元錢,只應該收取0.1元,剩下的0.9元應該退還給自己,但是銀行方面卻稱,不足1元的按1元錢收取是銀行業的慣例,銀行方面沒有違規收費。
黃志宏:“我是通過法院一審二審,最後還要回了這九毛錢。”
記者:“那打了多長時間這個官司?”
黃志宏:“打了有七、八個月。”
記者:“打了七八個月的官司就要了0.9元?”
黃志宏:“對,但是我可以告訴一個企業,就是像銀行這種大行業,我們消費者也有權跟你說不,也不是每一次都你享有最終解釋權。”
就是ed6這個愛較真的黃志宏,在4年多的時間裏,一共打了200多例民事官司和100多例行政官司,曾經創造了一天上8次法庭的紀錄,然而這些官司更多的是公益官司,並沒有什麼錢可賺,甚至有時候還要搭錢進去,到了2006年,已經3年沒有做生意的黃志宏,開始感受到經濟上的壓力。
黃志宏:“因爲到了06年之後,我做這個工作也已經有四五年了,沒做生意也有三年多,因爲做這個工作會很多的費用、經費、積蓄已經花光了。”
自己本身要生存,而且還要繼續打一些公益官司,可是錢從哪裏來呢?在朋友的指引下,黃志宏決定利用自己這些年積累的經驗,進行有針對性的打假,從而達到賺錢的目的。
黃志宏:“那麼在這情況下咱們就是抱着要賠償的目的,要獲得回報的這個目的去做的。”
2006年上半年,黃志宏在武漢的商場裏發現了他的第一個獵物,一家生產服裝的知名企業。
黃志宏:“武漢廣場櫃檯上就看見虎都男裝,是國家免檢產品。”
黃志宏發現,這家企業在其男裝產品上都使用了國家免檢產品標誌,而黃志宏知道,到目前爲止,國家免檢產品只是針對的西服、襯衫、西褲等分類產品,而對整個服裝品牌並沒有進行免檢認證,很明顯,這樣的廣告有虛假宣傳的嫌疑,於是黃志宏到國家質檢總局的網站進行了查詢。
黃志宏:“經過查閱國家質監局的網站,免檢名單裏面也發現它只是虎都西褲是免檢,它這種嚴格來說叫超範圍使用,但是在法律上也是視爲冒用的行爲。”
黃志宏介紹說,他們在發現了可疑的虛假廣告之後,就要通過查閱相關的資料,來確認這些廣告的違法事實,之後他們纔會前去購買,而購買了這些產品之後,他們就會向當地的工商部門進行申訴。
黃志宏:“當時申訴之後,第一次調解當天就賠償,非常爽快就賠償,因爲當時最開始只買了一兩千塊錢,因爲這個也只是當時也只是試驗,就是試驗田,所以當時第一筆只買一千多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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