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總局宣布第一批『流域限批』解限名單
新華網北京9月23日電(記者 顧瑞珍)五個『流域限批』地區第一批23日獲得解除,這標志著環保總局實施的流域限批取得了一些階段性成效。但我們不禁要問,一次次限批、一次次解除能否從根本上解決我國的環保問題?真正的制度建設還有多遠的路要走?
毋庸置疑,在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政策制度尚不完善的階段,區域限批和流域限批作為一種行政手段,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要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扭轉目前環境保護的困局,真正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絕不能僅僅依靠區域限批、流域限批等行政手段,制度建設纔是根本目標。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第六次全國環保大會上就提出,環境保護要從主要用行政辦法保護環境轉變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辦法解決環境問題。只有在法律、財稅、金融、信貸等公共管理和服務領域普遍地建立起有利於環境保護的體制,環境保護和環境管理纔更能有力和規范,纔更能產生持久而深刻的影響。同時,環保部門的各項監管措施纔更能有效得到落實並產生強有力的作用。
要將國家保護環境的意志轉化為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和全社會的積極行動,必須以完備而有力的長效制度體系作為保障。前一階段環保總局和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推出的綠色信貸政策就是一個有益的嘗試。通過在金融信貸領域建立環境標准提高准入門檻,可以有效地切斷高耗能、重污染行業無序發展和盲目擴張的經濟命脈,斷絕環境違法企業的資金來源,從源頭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實現國民經濟安全、健康運轉。
以綠色信貸政策為契機,環保總局將聯合有關部門,陸續在證券、保險、進出口等領域建立環境政策,力爭在4年內初步形成我國的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可以預見,這樣的環境經濟政策體系一旦建立並推行開來,不僅對我國環保事業有重大意義,也將為我國科學發展觀與行政體制改革提供堅實的制度支橕。
環保總局對『流域限批』地區提出七項整改要求
2007年9月4日15時,環保總局環境監察局副局長田為勇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流域限批,保護生命之水』與網民在線交流。圖為嘉賓與主持人交談。(中國政府網 陳競超 攝)
對於實行流域限批的地區,我們已經制定了相應的後續措施,有七個方面的要求必須達到。環保總局將對流域限批和掛牌督辦的問題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後督查,在8月份我們專門到現場進行了督察,重點督查企業整改是否到位,對陽奉陰違繼續違法的企業將采取更為嚴厲的措施,直至徹底取締。對失職瀆職的政府官員將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追究行政責任,有關處理結果將適時對外公布。
>>>>更多內容請關注時政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