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北京9月25日電新華社涉外信息管理中心負責人25日在此間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自2006年9月新華社頒佈實施《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信息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以來,一批外國通訊社獲得了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信息的合法資質,並已開始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通過新華社指定代理機構在中國境內開展新聞信息發佈業務。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繼今年4月該中心通過日本時事社等四家境外通訊社發佈新聞信息資質的年度審覈後,截至9月,該中心依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又批准了俄羅斯新聞社、法國西霸圖片社和法國頤德雅圖片集團在中國境內發佈經濟信息或新聞圖片的資格。
這位負責人說,西霸圖片社和頤德雅圖片集團旗下的伽瑪圖片社已分別與新華社指定代理機構--中國經濟信息社簽訂了代理協議,並選擇了完全由指定代理機構發展用戶的代理模式。
“根據指定機構向我們報告的情況,西霸圖片社與指定機構簽訂代理協議後,其2007年上半年的市場業績與去年同期相比已經有了較大增長;伽瑪圖片社雖然剛剛簽訂代理協議,但在協議簽署後的短短20多天裏,中國經濟信息社已向全國1000多家潛在用戶推介了伽瑪圖片,取得了良好的進展。”
這位負責人說,“這表明,《管理辦法》誰遵守誰受益。外國通訊社只要嚴格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他們的合法權益就會得到保障。”
據介紹,根據國務院2004年第412號政府令的授權以及《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新華社於2006年9月頒佈了《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信息管理辦法》。《管理辦法》規定,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信息,應當經新華通訊社批准,並由新華通訊社指定的機構代理。
據中國經濟信息社公佈的數據,截至目前,已有7家境外通訊社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與該社簽訂代理協議。除法國西霸和頤德雅圖片集團外,還包括英國路透集團下屬的路透亞太有限公司、日本時事通訊社、香港經濟通通訊社、香港財華社和日本亞洲網下屬的上海時迅商務諮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