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位於浙江省中北部,錢塘江口以南。東連寧波市,南接台州市和金華市,西臨杭州市,北隔錢塘江與嘉興市相望。市境處於浙西山地丘陵、浙東丘陵山地和浙北平原3大地貌單元的交接地帶,形成了羣山環繞、盆地內涵、平原集中的地貌特徵。地形骨架略呈“山”字形,其西部爲龍門山,中部爲會稽山,東部及東南部爲四明山——天台山,曹娥江流域的新嵊盆地、三界——章鎮盆地和浦陽江流域的諸暨盆地,分別鑲嵌於四山之間。全境地勢由西南向東北傾斜,北部紹虞平原平均海拔5米左右,南部四山主脈平均海拔在500米以上。全市地貌大勢可概括爲“四山三盆兩江一平原”,東西長130公里,南北寬116公里,總面積7901平方公里,其中丘陵山地佔66.07%,盆地佔16.48%,平原佔17.45%。1997年底有耕地面積167.45千公頃。
紹興古稱於越,春秋戰國爲越國都城。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以越地置會稽郡,轄今江蘇南部和浙江大部,共20餘縣。隋開皇九年(589),改會稽郡爲吳州,治會稽縣。大業元年(605),改吳州爲越州,治山陰。唐及北宋因之,轄山陰、會稽、蕭山、諸暨、餘姚、上虞、剡、新昌8縣。此惑,轄縣數長期穩定。南宋建炎四年(1130),宋高宗趙構駐蹕越州,取“紹萬世之宏休,興百王之丕緒”意,於翌年改元爲紹興;又仿唐德宗幸梁州故事,升越州爲紹興府,是爲“紹興”名稱由來。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稱紹興路。明、清復爲紹興府。民國24年(1935),設紹興行政督察區。1949年10月設紹興專區,1952年1月撤銷,1964年9月復設紹興專區。1983年7月撤地建市,設省轄紹興市。至1997年底,市轄越城區、紹興縣、上虞市、嵊州市、新昌縣、諸暨市,下設102鎮、34鄉、6街道、359居民委員會,5146村民委員會,總人口428.94萬人。
1978年以來,紹興人民按照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制定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成就巨大。從1978年(按1980價計算)到1997年(按1990價計算),20年間,全市農業總產值,從8.53億元增加到48.29億元;全部工業總產值,從10.12億元增加到1482.87億元;國內生產總值,從11.29億元增加到594.55億元;固定資產投資額,從0.43億元(全民)增加到164.52億元(全社會);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從4. 91億元增加到159.85億元;對外貿易收購總值,從1.14億元增加到165.04億元;財政收入,從1.86億元增加到27.01億元;金融系統年末存貸款餘額,分別從2.29億元增加到400.87億元,從3.62億元增加到316.1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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