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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弘揚先進,選樹優秀青年典型,激勵廣大青年以傑出青年爲楷模,圍繞我區“實現六個率先、六個走在前列”的中心任務,積極投身建設更加繁榮文明和諧新和平的偉大實踐,中共和平區委宣傳部、共青團和平區委員會、和平區青年聯合會決定在全區開展第三屆“和平區十大傑出青年”評選活動。具體安排如下:
一、評選宗旨
表彰宣傳在和平區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踐中做出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的青年典型,展示和平青年奮發向上的時代風采,激勵廣大青年刻苦學習、勤奮工作、服務社會、建功成才,促使更多的優秀青年脫穎而出,爲“實現六個率先、六個走在前列”,建設繁榮、文明、和諧新和平做出積極貢獻。
二、參選資格
1、截止2007年9月30日,年齡爲18週歲(1989年9月30日以前出生)到39週歲(1967年9月30日以後出生),在和平區工作、學習或生活的公民(外埠、外籍人士需在和平區連續工作、學習或生活2年以上)。
2、擁護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政策,熱愛天津、熱愛和平,遵紀守法。
3、圍繞實現濱海新區的開發開放和和平區“六個率先、六個走在前列”的中心任務,在我市和我區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做出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
三、評選機構
1、評選活動由中共和平區委宣傳部、共青團和平區委員會、和平區青年聯合會聯合主辦。
2、成立第三屆“和平區十大傑出青年”評選活動組織委員會(簡稱:組委會),負責評選活動的組織領導工作(組委會名單附後)。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負責評選活動的具體工作,組委會辦公室設在區青聯祕書處。
3、成立第三屆“和平區十大傑出青年”評選活動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組委會成員和進入複評的候選人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組成,負責綜合評審工作。
四、評選辦法
1、採取組織推薦、社會徵選和自薦相結合的方式,和平區所屬各單位及駐區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把本單位最傑出的青年向組委會推薦;自薦或他人推薦,需徵求自薦人或推薦人、被推薦人單位意見,產生參選人。
2、組委會辦公室將上報的候選人情況進行審覈,並考慮人選的界別、行業分佈等因素,在此基礎上初選20名正式候選人推薦給評審委員會審議。
3、“和平區十大傑出青年”的終評由組委會、評審委員會、候選人所在單位代表及青年代表投票產生第三屆“和平區十大傑出青年”。
4、整個評選過程將由和平區公證處進行公證。
五、評選步驟
1、9月底至10月初,召開第三屆“和平區十大傑出青年”評選組委會一次會議,討論修改評選章程,商定第三屆“和平區十大傑出青年”評選工作。審議通過並下發《關於評選第三屆“和平區十大傑出青年”的通知》。
2、10月16日至11月5日各單位組織推薦候選人,並將推薦名單及事蹟材料報送組委會辦公室。
3、11月6日至12日由組委會辦公室對所報送候選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初選出20名正式候選人。
4、11月13至16日召開第二次組委會,確定20名正式候選人名單。
5、11月19日至12月7日錄製候選人公示片。
6、12月10日至14日由組委會辦公室在《今日和平》、《和平新聞》、和平政務網刊登20名正式候選人情況介紹。
7、12月17日至25日前召開候選人終評會。由組委會、評審委員會、候選人單位代表及青年代表按照擇優選取的原則,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第三屆“和平區十大傑出青年”。
8、12月底對第三屆“和平區十大傑出青年”進行表彰。
六、有關事宜
1、各推報單位對此項工作應予以高度重視,精心安排,組織專門力量積極做好候選人推薦工作,推薦候選人要堅持擇優選取的原則,將本地區、本系統成績最優秀、貢獻最突出的青年代表人物推薦上來,以保證評選活動的質量。
2、候選人需徵求本單位黨組織或行政組織同意後方可報送。
3、報送候選人的材料包括:推報人選需嚴格按要求填寫登記表一式三份,按統一格式要求提供2000字事蹟材料和200字事蹟簡介正本各3份,複印件40份,並提供電子版文件。登記表、事蹟材料及事蹟簡介統一使用16開紙,正本均須本人簽字,工作單位蓋章,單位黨組織或行政組織蓋章方爲有效。
4、推報人選需提供一寸近期彩色標準照4張(帶電子版),五寸彩色工作或生活照片3張(一式一張)。
5、所有人選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事蹟材料中涉及到的獎項證書複印件。
6、推報單位推報的人選是企業經營者(法人代表)的,須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稅務部門出具企業利稅指標證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業資產規模評估報告書;贊助社會公益事業的,須提供書面證明。對所有提供複印件的證書或證件的原始證明,推報單位要嚴格進行審查、覈對。
7、各推報單位要在11月6日前將人選的全部推報材料及各種書面證明材料上報組委會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8、組委會根據評選結果,對前10名授予“和平區十大傑出青年”稱號,對11名—20名授予“和平區十大傑出青年提名獎”稱號。
9、具體評選辦法參照《“和平區十大傑出青年”評選活動章程》。
第三屆“和平區十大傑出青年”組委會辦公室聯繫方式:
地址:和平區曲阜道81號2309室
郵編:300042 聯繫人:張漪
聯繫電話: 23196499 傳真:23196499
E-mail:tjhptqw@sina.com
附件:1、第三屆“和平區十大傑出青年”評選活動組織委員會名單
2、第三屆“和平區十大傑出青年”評選活動候選人登記表
中共和平區委 共青團和平區 和平青年宣傳部 委員會 聯合會
2007年9月1日
第三屆“和平區十大傑出青年”
評選活動組織委員會名單
名譽主任:寇會來 中共和平區委副書記
和平區紀檢委書記
蘇 智 區委常委、中共和平區委宣傳部部長
王 文 區委常委、中共和平區委辦公室主任
和平區青年聯合會主席
主 任:張 健 共青團和平區委員會書記
副主 任:曹 立 中共和平區委宣傳部副部長
和平區有線電視中心主任
委 員:左長華 天津濱江購物中心董事長
張君林 天津港旅新物業管理旅遊培訓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志仁 和平區環保局副局長
郝存盛 和平建工集團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陶淑榮 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計劃處副處長
孫惠民 天津市連邦職業培訓學校校長
陶正勇 天津陶陶鞋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馮 澤 西班牙水晶醫藥有限公司天津代表處總經理
傅曉暉 民革天津市和平區委副主委、民革天津市十屆市委委員
吳濱海 天津三星數碼廣場總經理
評選委員會由組委會成員與候選人單位領導(每單位1名)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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