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州9月28日電(項仙君劉洪羣陳鵬華)昨日(27日),廣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操場上,數千名未成年服刑人員按所在各監區的隊列整齊地就座在各自的小凳子上,希望宣讀減刑假釋裁定書的法官能讀到自己的名字。這是由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共青團廣州市委、廣州市婦聯以及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陪審員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舉辦的“2007年度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減刑假釋大會暨'羊城少年法庭之友'幫教慰問活動”現場,共有284名服刑人員獲減刑假釋,56人(其中5人假釋)在活動結束後就換掉囚服,回家與親人過國慶節。
“國慶節呆在家裏,不想出去。”因故意傷害、搶劫罪被判刑6年,來自羅定市的19歲的瀋海波笑着對記者說。他獲得第一次減刑就被裁定減刑2年1個月零24天,馬上就可辦手續出獄了。2002年,讀初中二年級的瀋海波已是學校的“小霸王”,脾氣很爆。瀋海波因看一名初三的男同學不順眼,報復砍傷學生,被公安抓進了看守所,出來後就沒回學校讀書了。2003年6月9日,15歲的瀋海波與同夥(最大的23歲)共8人一起去幫地下“六合彩”收8000元的數。“當時,帶了把'巨人'牌的刀,覺得自己很威風!”很愛看香港電影《古惑仔》的他,感覺自己就像鄭伊健演的“洪星”頭目陳浩然一樣,從幫人收數(錢)開始打天下。在收數的過程中,被害人被砍掉了三根手指。案發後,瀋海波躲了起來。2003年11月22日被公安抓獲,被法院判刑6年。瀋海波表示,“我不再惹事,失去自由的日子很難捱。”獲得第三次減刑的服刑人員張勇激動地在活動現場表態,“這是我人生中激動的一刻,我實現了入獄之初的改造目標:早日回到親人和社會的懷抱。”2003年,張勇因搶劫罪被判刑8年。4年多的日子裏,他遵紀守法,服從管教,先後3次被評爲所的改造積極分子,獲得政府兩次減刑共計2年5個月,加上此次減刑,他可以回家過國慶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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