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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的樑小姐與男友劉先生提出分手,不料自己的裸照通過網絡被傳播,樑小姐以名譽權受損爲由訴至法院,要求劉先生向其書面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5萬元。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判決劉先生向樑小姐賠禮道歉,並賠償樑小姐精神撫慰金1萬元。
據悉,2005年11月,樑小姐與劉先生經人介紹相識,並確立戀愛關係。2006年3月,樑小姐向劉先生提出分手後,劉先生破解了樑小姐的電子郵件及校友錄賬號的密碼,並蒐集樑小姐100多位同學的電子郵箱地址,將樑小姐的裸體照片及含有侮辱、誹謗文字的電子信件發送給樑小姐的100多位同學。
樑小姐認爲,劉先生採用非法手段在網絡上大範圍散佈其隱私照片及侮辱、誹謗性文字,給她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故訴至法院要求劉先生書面道歉、消除影響,並給予精神賠償。
庭審中,劉先生承認樑小姐所述爲事實,但稱自己是在一時衝動之下做出的,對自己的行爲感到後悔,願意向樑小姐道歉並進行補償。
法院經審理認爲,樑小姐與劉先生因感情問題發生口角後,劉先生出於報復心理,利用樑小姐的電子郵箱將樑小姐的裸體照片以及私人信件發送給樑小姐同學的行爲,侵犯了樑小姐的隱私權,醜化了樑小姐的人格,客觀上使樑小姐的社會評價降低,故樑小姐起訴要求劉先生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請求,符合法律規定。
一審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未明確表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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