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貴陽10月1日電(記者劉文國)從10月1日起,貴州省對八種對道路交通秩序影響不大或沒有直接影響,不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輕微交通違法行爲,將不予罰款,由執法人員口頭警告教育後放行。
據貴州省交警總隊有關負責人介紹,這八種輕微違法行爲是:因不熟悉道路,誤入單行線或禁止機動車通行路段的;非營運性車輛違反規定臨時停車且駕駛人在現場的;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的;駕駛拖拉機駛入城市禁止通行道路的;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的;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的;駕駛或乘坐機動車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經指出後立即糾正的;運輸蔬菜、瓜果、肉禽蛋等鮮活農產品車輛超載但未超過機動車覈定載重量30%的。
據瞭解,貴州省作出這一決定,主要是爲了使交警部門對交通違法行爲的處罰更加合理、及時,也是爲了最大限度讓交通違法當事人心服口服,以營造一個和諧的通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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