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一位核心參與者表示,改革各關聯方正在形成一個“共識”,核心在於改革的“快慢”有序。“快”即是注資、財務重組、公司化改制、引進戰略投資者、股份化、發行上市,目前已經完成。“慢”的部分即是制度建設,包括公司治理、信貸文化、公司經營機制和增長方式、內控機制等,是下一步的核心工作
過去的30年,對於新生的中國銀行業來說,無疑是一段脫胎換骨的歷程。從真正意義上的商業銀行的誕生,到鉅額不良資產的化解,再到國有商業銀行的梯次股改上市,中國銀行業的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與銀行業巨大變革相伴的,是居民財富的迅速積累。銀監會2006年年報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2006年年底,中國居民儲蓄存款餘額爲16.66萬億元,而1978年的同一指標爲210億元,在不到30年的時間裏,膨脹了近800倍。
商業銀行雛形初現
1978年1月15日,李葆華受命出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作爲文革結束後第一任央行行長,李葆華履新後,把銀行的骨幹解放出來,並恢復了銀行機構,同時,對銀行制度進行了改革。
當時,中國銀行和農業銀行要求從央行獨立出去,李葆華研究後同意。法國商業銀行表示願意爲人民銀行提供外匯貸款,李葆華同意並特意派一些幹部組成代表團,要求他們調查瞭解西方國家銀行的最新狀況。
1979年3月13日,中國銀行總管理處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設出來改爲直屬國務院的中國銀行總行,同年,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也成爲一家國務院直屬的金融機構,並逐漸承擔了更多商業銀行的職能。而中國工商銀行成立於1984年1月1日,由於政府決定中國人民銀行不再開展商業銀行業務,因此將1984年1月1日前中國人民銀行手中的個人及工商企業存款劃撥出來單獨成立中國工商銀行。
劉明康於1979年進入中國銀行南京分行,在接待科工作。當時的這位普通年輕人現在已經是中國銀行業監管機構的最高負責人,並曾執掌過中國銀行。同樣是在1979年,26歲的知青姜建清返城進入工商銀行上海分行,成爲一名點鈔員。如今姜建清已是中國市值最大的上市銀行董事長。
上世紀80年代中期起,四大國有銀行開始了一次“混搭”式的綜合經營突破,都自辦了證券、信託、租賃、房地產、投資公司等業務,其實已形成一種混業形態。但由於銀行缺乏風險約束機制,上述業務無一成功,於是1993年12月國務院出臺《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分業經營。
而且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在“強財政、弱金融”的格局下,中央銀行既負有貨幣政策的職能,也承擔了部分商業銀行的貸款職能。央行的大量資金以專項貸款形式,通過國有商業銀行的賬戶,發放給國有工業企業,以及支持“三線”企業、“老少邊窮”地區的經濟發展和14個沿海港口城市及經濟特區開發等。
1994年,國家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銀行,實現了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的分離;1995年,頒佈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明確國有商業銀行是“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市場主體。至此,工、農、中、建四家專業銀行從法律上定位爲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化解銀行不良資產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具體到對中國銀行業的影響,就是不良資產的大幅度增加和暴露。
同年11月,中央召開了第一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隨後陸續出臺了一系列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中央財政定向發行2700億元特別國債,專門用於補充四家銀行資本金;將13939億元資產剝離給新成立的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取消貸款規模,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強化法人管理、績效考覈等。
回憶起改革的動因,一位央行高層說,中央下決心進行銀行改革,既是鑑於亞洲金融危機的教訓,也是降低國有商業銀行當時高達40%至50%的不良資產率的需要。
1998年發行2700億元特別國債後,從理論上計算四家銀行平均資本充足率應該達到8%,但事實上按當時標準僅達到4.6%,到2003年又下降到4.28%;如按新辦法測算,採取審慎的做法,扣除全部貸款損失,則僅爲-2.29%。
央行在2001年至2002年作了很詳細的抽樣調查統計,基本摸清了不良貸款歷史問題的形成原因。根據調查,在不良資產的形成中,由於計劃與行政干預而造成的約佔30%,政策上要求國有銀行支持國有企業而國有企業違約的約佔30%,國家安排的關、停、並、轉等結構性調整約佔10%,地方干預,包括司法、執法方面對債權人保護不力的約佔10%,而由於國有商業銀行內部管理原因形成的不良貸款佔全部不良貸款的20%。
銀行業監管者們發現,通過資本約束等手段解決銀行貸款盲目增長的問題,比通過行政手段解決效果更好。一位央行高層回憶說,1998年一個重要爭論就是,是否可以不用資本充實率進行監管,當時的判斷是,不用資本充實率監管,短期並非不可以,但中長期銀行的經營目標、監管部門對銀行的約束會出現重大問題。
國有銀行股改上市
2003年底,彙集了各方利益的新平臺匯金公司應運而生。2004年9月到2005年初,謝平身兼金融穩定局局長和中央匯金公司總經理兩職。正是這策劃者與執行者兼備的4個月爲出資人實體化打下了戰略基礎。
決策層於2003年底決定,選擇中國銀行、建設銀行進行股份制改革試點,並動用450億美元外匯儲備進行注資,希望藉此從根本上改革國有商業銀行體制。而工行的損失類貸款並不像中行、建行那樣由公共資金沖銷,而是由工行自身的經營利潤逐步覈銷,匯金150億外匯注資只是幫助工行把資本充足率提高到巴塞爾協議規定的8%的及格線。
通過建行的2005年10月27日H股上市,到中行2006年6月1日和7月5日的“先H後A”,再到以工行的同年10月27日“A+H”上市,直至今年中秋日建行迴歸A股爲標誌,改革各關聯方正在形成一個“共識”。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一位核心參與者表示,“共識”的核心在於改革的“快慢”有序。“快”即是注資、財務重組、公司化改制、引進戰略投資者、股份化、發行上市,目前已經完成。“慢”的部分即是制度建設,包括公司治理、信貸文化、公司經營機制和增長方式、內控機制等,是下一步的核心工作。
“下一步”更多的將交由中國投資公司來承擔,由於其被確定爲“政企分開的現代金融企業”,因此匯金併入後將不再是一家非商業機構,從而擁有所持股份處置權、分紅可支配權和在劃定的投資方向的決策權。
邁向新資本協議時代
建行、中行、工行梯次股改上市後,中國銀行業的“關鍵詞”已由“股改、上市”替換成“開放、資本”。中國銀行業全面對外開放臨近一週年,而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有關資本充足率、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等規定顯然已成爲銀監會今後監管風格的基石。
在銀監會統一國內監管標準與國際監管標準的規劃中,已決心參照新版《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明確要求,將《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自我評估作爲2007年的一項主要工作。銀監會也會於今年在業內徵求意見,並於2008年底前陸續發佈有關新資本協議實施的監管法規。(李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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