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杭州10月1日電(記者傅丕毅)從10月1日起,浙江省所有新動工項目的節水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以“加強節約用水管理,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爲目的的《浙江省節約用水辦法》10月1日正式施行。《辦法》要求所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嚴格遵循“三同時”制度。
浙江省水利廳副廳長章國方介紹說,浙江地域狹小、人口密集,水資源時空分佈不均,人均佔有量不足2000立方米,已經接近國際公認的1700立方米的用水緊張警戒線,加上近年來部分地區水污染形勢嚴峻,區域性、水質型缺水的問題在浙江日益凸現,成爲繼土地、能源之後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又一個瓶頸。
從浙江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出發,嘗試更爲有效、更爲嚴格的節水制度已迫在眉睫。《浙江省節約用水辦法》說:“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產業結構佈局,應當與資源承載能力相適應,嚴格限制高耗水項目,積極發展節水型工業、農業和服務業,鼓勵回用再生水。”
在10月1日與《浙江省節約用水辦法》一起施行的還有《浙江省水資源費徵收管理辦法》。
據浙江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韓兵介紹,這兩個《辦法》從用水計劃的核定、節水設施的建設、水資源費徵收方式、用水獎懲等十二個方面詳細規定了節約用水的系列措施,將成爲今後建設節水型社會的法制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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