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以大城市爲中心的城市羣成爲區域經濟發展的龍頭
新華網北京10月1日電(記者江國成)據國家統計局最新統計,黨的十六大以來,以大城市爲中心的城市羣成爲區域經濟發展的龍頭。
我國城市發展體系逐漸走向成熟。以城市,特別是以大城市發展爲代表的、城市區域空間爲主體發展的新格局日益顯現,一些區域具有區位、資源和產業優勢,已經達到了較高的城市化水平,形成了城市發展相對集中的城市羣。除原有的長江三角洲城市羣、珠江三角洲城市羣、環渤海城市羣、廈泉漳閩南三角地帶城市羣外,山東半島城市羣、遼中南城市羣、中原城市羣、長江中游城市羣、海峽西岸城市羣、川渝城市羣和關中城市羣也開始發揮作用。
由於城市羣在本質上打破了行政區劃的束縛,在一個巨大的城鄉交融區域內實現經濟社會的整合,經濟活動不再侷限於某一行政區內。跨地區的產業集團、金融網絡和貿易集團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規模發展,從組織結構上確保資本、技術、信息等更加暢通無阻地向全國流動、擴散,成爲我國區域經濟發展的支撐點。
2006年環渤海、長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羣(包括市轄縣)地區生產總值78305億元,佔全國GDP總量的37.4%。其中,長江三角洲城市羣地區生產總值39613億元,珠江三角洲城市羣地區生產總值21618億元,環渤海城市羣地區生產總值17074億元,分別佔全國GDP總量的18.9%、10.3%和8.2%。2006年長江三角洲城市羣、珠江三角洲城市羣和環渤海城市羣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包括市轄縣)分別爲37819元、49093元和32036元,分別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21735元、33009元和15952元。
黨的十六大以來,各城市加大了改善投資環境的力度,加強了吸引外資的綜合優勢,爲吸引更多優質外資創造了有利的條件。2006年我國地級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轄縣)新籤外資項目(合同)數30024個,項目(合同)金額1339億美元,實際利用外資金額730億美元,分別是2002年的1.3倍、1.7倍和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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