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饒德宏 通訊員番檢宣)今年5月,番禺區東涌鎮年僅16歲的男青年廖某手持菜刀衝入一屋內,狂砍一4歲幼女小晴(化名)十幾刀,導致小晴重傷。近日,廣州 市番禺區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廖某提起公訴。
據瞭解,廖某外表文弱,自稱精神存在問題。案發當天剛與其母親吵架,情緒失控拿起菜刀到街上閒逛。途中聽到小孩哭聲,越發躁亂,便循聲闖入房內向小孩揮刀亂砍。他說自己連砍了多少下也不清楚,直到看了血流滿地後才害怕而逃,然後在街上找到民警投案自首。
此起惡性案件的發生不符合正常人的思維動機,那麼廖某的精神是否不正常?根據廖某的精神疾病鑑定書顯示:廖某存在一定的人格缺陷,患適應障礙,作案時有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具有完全責任能力。因此,廖某作案時仍然能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爲,應爲自己的罪行承擔全部刑事責任。(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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