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國慶黃金週的到來,針對一些單位與旅遊公司連手將“旅遊費”開成“會議費”或“會務費”的逃稅行爲,(天津市)河西區地稅局近期對轄區旅遊市場開展服務業發票專項檢查,整治旅遊行業稅收秩序。
據悉,一些旅行社和旅遊公司爲爭取客戶,無視發票使用規定,按客戶需求將“旅遊費”開成“會議費”或“會務費”。因旅遊公司與客戶簽訂的是旅遊合同而非會議承辦合同,出現了發票各聯填寫不一致現象。河西區地稅局此前在執法檢查中發現,一些單位在列支管理費中出現了旅行社或旅遊公司開具的“會議費”、“會務費”發票,而發票的存根、入賬聯填寫的則爲“旅遊費”。
稅務人士表示,旅行社虛開“會議費”、“會務費”發票行爲,既違反了《發票管理辦法》規定,又爲受票單位偷逃稅提供了便利,造成了國家稅收的流失。對此行爲,稅務機關除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外,還將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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