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0月3日電臺北消息:臺灣地區有史以來犯罪金額最大的經濟案件“力霸案”3日在臺北地方法院再度開庭。
力霸集團是臺灣有數十年曆史的大企業,經營範圍橫跨金融、電信、寬帶網絡、食品化工、房地產、服務業等各行業。“力霸案”涉案金額超過700億元新臺幣。集團負責人王又曾作爲該案主犯,被檢方求刑30年,並處罰金17.1億元新臺幣,均創下臺灣地區司法史上的紀錄。
據臺灣媒體報道,王又曾去年底逃到美國,他的兒子王令麟、王令臺、王令一、王令僑,及胞弟王事展等10人因涉嫌與王又曾共犯掏空等罪,現在都遭到羈押。
目前在押的王令臺等10名被告羈押期限即將屆滿,雖然10人向合議庭聲請交保,但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爲這些被告涉犯重罪,且未如實交待罪行,羈押理由並未消失,因此3日裁定他們全部再延押至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