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益說,昨天是他60多天來第一次吃到飽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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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昨天報道的《為讓兒子回家母親六天報警三次》的主人公——石益昨天迎來了其兩個月來的無數個第一次:第一次洗澡,第一次理發,第一次在床上睡覺,第一次吃上飽飯,第一次與隔閡多年的母親面對面暢談。隱藏在這無數個第一次的背後的是:這個1987年出生的年輕人從今年8月起就沒有一分錢,在通宵網吧過夜,撿路邊丟棄的水果充飢,最長的一次他竟5天沒吃東西。這60天裡,他瘦了10斤,在此期間他沒和家裡聯系,只盼著遠在湖北的媽媽能找到他。那麼,石益是如何度過這60多天的?石益昨天向記者敞開了心扉——
文/本報記者何有貴
睡覺:前半夜公園石凳後半夜網吧坐椅
石益家住湖北黃梅縣黃梅鎮。今年春節過後,石益隨老鄉來廣州 打工。7月31日,石媽媽聽說兒子因為上網耽誤工作,被工廠開除了,心急如焚的石媽媽第一次來廣州看兒子,臨走時給兒子留了200元。據石益說,後來由於找工作被騙,一直處於和媽媽賭氣的他也沒有想到和家人聯系,而礙於面子等緣故也沒有和這裡的老鄉聯系,從此開始了他的『無錢』生活。
小石說,這裡的網吧有四五家,他一開始去一家叫飛×的網吧,主要是因為這個網吧有空位的時候比較多。有些包月的客人下網時沒有關機,他便可坐到他們的位置上。如果實在沒有位置,他就站在後面看別人上網。
即使如此,他也經常被網吧趕來趕去。到9月初時,他就成為附近一個小公園的常客。不過他後來發現,到深夜一二時,網吧裡的網管經常打盹睡覺,這時他就變成了上半夜在石凳上休息,下半夜就轉移到網吧裡休息。『主要的是網吧裡有空調,沒有蚊蟲咬。』
充飢:撿別人丟棄的吃別人吃剩的
沒有錢後的第一頓飯是在丟錢後的兩天吃的。石益說,當時實在餓得不行了,看見網吧裡一個臺面上有半包別人剩下的餅乾,在趁人不注意的時候拿到自己的臺面上。於是他找到了自己吃飯的途徑。
但是,吃的東西並不是經常可以在網吧撿到,於是石益在附近的雙沙市場撿被丟棄的苹果和香蕉吃。
石益說,即使這樣,被丟棄的爛水果也不是天天能撿到的,所以兩天或者三天吃一頓飯是經常的事情。每當這個時候,他就到網吧裡面的洗手間喝些自來水。後來他發現,在極其餓的時候喝自來水,胃裡很難受,總有一種想吐的感覺。
『最長的一次是5天沒有吃飯,這是我一生中最難忘的事情,』石益說,『到後來,兩天三天不吃飯可以頂過去,但到第四天感覺極其痛苦。』最大的問題就是肚子陣痛,頭眩暈,全身無力。到第五天凌晨,突然看見網吧裡有半盒別人剩下的炒面,那時石益也顧不上面子,拿過來就吃。他說,這幾天媽媽來後,他能吃上飽飯,但不知道為什麼越吃越餓,而吃後不久就想大便,一天拉五六次,即使到最後拉不出來,也是一直想去廁所。
兩個月來,網吧的主人經常趕他走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他身上的惡臭,前來上網的人很容易被他的味道趕跑。於是他想到一個辦法,把上身的衣服用洗手間的清潔劑揉一下,把水擰乾就可以直接穿在身上,但洗澡的問題不能解決,最多只能用上衣把身子擦一下。『最大的問題是內褲沒法洗,』石益說:『不過即使如此,兩個月內也洗了兩次內褲。』
母親的溺愛讓我不知是非
是什麼原因讓一個20歲的成年人做出這樣有些不可思議的事情呢?按石益的說法是,母親的溺愛讓我不知是非。
記者采訪時,周邊的人認為石益是『敗家子』、『不孝子』或『無可救藥』,但記者與他兩次近4個小時的談話中發現,石益是一個很健談的人,也是一個積極上進的人。他會拿自己與兩個上大學的姐姐和妹妹比較,認為自己很沒用;他也是一個很愛他母親的人,盡管他與母親賭氣,甚至在母親找到他的第一天裡不肯見母親,但是談話中他總顯露出對母親的愛。
石益說,在家中他是男孩,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姐姐和妹妹得到的東西他肯定有,而他得到的東西肯定比姐姐和妹妹多得多。正像很多人說的,『錯誤的不在於孩子,而在於他生活的環境』,『「壞孩子」是可惡的,更是可憐的』,與石益的兩次接觸,我越發感覺到這句話的正確與合理。
記者觀察
對話石益:
記:最困難時沒想到和家人聯系嗎?
石:想過,但是不願意,我認為我媽媽肯定會來看我的,所以我一直在等。
記:在餓的時候想到過去偷沒有?
石:肯定想過,但不敢。不過我也有過一次,到一個超市裡偷過很小的一卷餅乾。
記:為什麼不去找工作?
石:其實一直在找,但是找不到既包吃又包住而且不要押金的工作。
記:有沒有想過有一天自己會餓死?
石:我覺得肯定餓不死,相信『船到橋頭自然直』。
記:別人說你是沈迷網絡,你認為這個說法對嗎?
石:不是沈迷。我這兩個月去網吧,絕對不是沈迷,是為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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