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深圳10月4日電(記者 彭勇)深圳市日前召開市政府四屆七十四次常務會議,原則上通過了《進一步促進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見》,強調必須儘快制訂出臺一系列政策法規,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據悉,目前深圳已落實4000多套保障性住房。
據瞭解,提交會議審議的《進一步促進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見》包括六大方面的內容:住房保障工作的總體要求,住房保障的對象、標準及實施方式,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加強和改善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規範保障性住房的分配與管理,建立嚴格的住房保障監管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等。
《意見》提出,要把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作爲政府公共服務的一項重要職責,通過增加收入,加強保障性住房供給,完善住房制度,切實解決低收入居民家庭基本居住需要。充分考慮低收入居民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構建與城市財力和土地資源承載能力相適應、與產業政策和人口政策相銜接、與經濟發展和社會保障的整體水平相協調、符合深圳實際的住房保障體系。
據悉,按照深圳此前的計劃,今年內可用於出售和租賃的住房將不少於6000套,深圳將完成新增政策性住房用地60萬平方米,今年開工、在建2.5萬套經濟適用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同時實施特困家庭住房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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