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週已過半,全國各地都洋溢着喜洋洋的節日氣氛,來自全國假日旅遊部際會議辦公室的第1號、第2號旅遊信息通報顯示,十一長假前兩日旅遊市場秩序井然,各主要旅遊城市和景區人氣旺盛。
這樣的喜訊當然令人高興,但是有一個事實不容忽視,那就是還有一部分人在黃金週裏並沒有真正享受到歡樂,農民工兄弟就是這個羣體中的代表人物。當其他人都在充分享受假日快樂的時候,這些打工者依然在工地上加班加點,既沒有正常的節假日休息,也沒有去景區旅遊的計劃,他們甚至連逛逛自己打工所在城市的空閒都沒有。可以說,黃金週與農民工基本無關。
農民工爲何享受不了正常的假期?不是他們不想休息,也不是他們不喜歡旅遊,而是他們根本沒有正常的休息時間。勞動法所規定的國家法定節假日,對他們來說,形同於無,因爲他們只能聽老闆的。既然法定節假日都撈不着休息,就更不用說其他假日了。工程要趕工,很少有老闆會發善心停下工程,讓農民工快快樂樂地過個黃金週。
然而,黃金週絕不應將農民工羣體排斥在外。衆所周知,我國的農民工已經多達2億餘人,他們爲城市創造着巨大的價值,城市第二、三產業的發展,都凝聚着他們的貢獻。可是農民工進城爲城市出汗出力,城市卻由於體制和社會觀念的原因,始終難以接受農民工,這就形成了農民工兄弟工資收入低、生活水平低、綜合素質低、社會地位低和就業難、維權難、子女入學難和社會保障難的“四低”、“四難”問題。城市不接納農民工,老闆不體諒農民工,再加上農民工自身的低工資低收入,所謂的黃金週自然與他們無緣。原因很簡單:沒有“黃金”,哪來休閒?即便他們每天都在爲城市創造着“黃金”。
從狹義上講,不包括2億多農民工羣體的黃金週不能算是完全意義的黃金週,從廣義上說,讓農民工兄弟分享黃金週快樂,則是關注民生的要求。如何分享?首先是確保農民工兄弟的法定節假日休息權。倘若沒有休息,就要根據勞動法“節日加班,應該給付三倍薪酬”的規定,讓農民工在物質上有所補償,而不能讓農民工加班加點,卻拿着平時的薪水。當然這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需要有關部門能捨棄自己的黃金週時間,深入農民工兄弟中,瞭解他們的黃金週加班加點情況,爲他們討回合法的加班費。有關部門不妨捫心自問一下,在你們快樂享受黃金週時,可有想過那些辛苦勞作的農民工羣體?
其次,節假日期間,城市裏的公園、景點,能否對農民工實行免費或者優惠票價。農民工沒錢去外地旅遊,那麼他所在城市就應當以寬闊的胸懷,給農民工以歡樂。可是看看我們現在的城市,一到了節假日,反倒紛紛提高門票,無形中將農民工擠在了黃金週的門檻外。如此,城裏人在歡度黃金週的時候,農民工只能躲在一邊羨慕別人的歡樂。
我們總是在強調讓所有人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但遺憾的是目前的黃金週並非所有人都能共享。慣例告訴我們,十一假期結束後,各城市各部門就會對黃金週大盤點,旅遊人數上升多少、收入增加多少,總之一切都是以“黃金”而計,卻不會盤點黃金週期間農民工們是否一樣享受到了歡樂。聽說重慶要設立“農民工日”,其實爲農民工設立專門的節日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讓他們共享社會發展的成果,這其中就包括黃金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