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將會有和諧社會的量化標準,居民滿意度將是考覈社區和諧的首要指標。”9月27日上午,在中英(重慶)構建和諧繁榮的社區論壇上,國家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王金華副司長表示,我國正在研究制定和諧社會指標體系。(《重慶晨報》9月28日)
制定和諧社區標準和評測體系,建立健全推進和諧社區建設的長效機制,把社區建設工作列入黨委和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各級幹部年度考覈指標和幹部提拔晉升的重要內容——這種全新的社區和諧保障工作思路,讓人眼前一亮。
從現實來看,與停留在紅頭文件和政府工作報告上的“宣言”相比,將社區和諧作爲一項任務用制度明確下來,並細化分解成可考覈、可監督、可對照獎勵或者懲處的責任性數字指標,是一種頗具善治意味的管理進步。我以爲,其“亮點”主要在於,以調動和提高政府自身的管理效能爲切入點,強化了政府的管理責任,同時把公共服務的各項功能進行規範化,有助於將各項和諧遠景平穩落地順利實現。
也許有人會說,現代社會是法治社會,社會和諧,應該在法律和制度的規範運行中得以保障。誠然如此。但保障民生利益、確保民生福利隨着經濟增長而增長是政府管理不可推卸的責任,將社會和諧的各項目標置入政績考覈,又有何不可呢?
更重要的是,推動社會和諧,目前尤其需要政府管理積極的責任跟進。以保障企業勞資關係和諧爲例來講,長期勞資關係不平等所造成的勞資利益分配不公正的積弊性“怪圈”,必須要依靠強有力的管理介入和制度推動才能打破——來自於政府的公權力力量依法介入勞資糾紛、分配製度制定等,增強處於弱勢地位的職工的“權利底氣”,這在當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而要提高政府公權力對於職工利益全方位跟進的管理效率,“納入考覈”就是一個自我激勵、引入監督的好辦法。正因如此,山東省政府近日出臺規定,制定職工勞動報酬增長與經濟發展相聯繫的考覈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列入對各級政府及主要負責人的考覈內容。
和諧社會需要量化考覈的綠色指標。在當前的社會背景下,綠色指標的可控式管理——剛性監督下的責任“量化”和“考覈”,可以提高公共管理的執行力,最大限度地保障民生利益,維護社會公平與公正。看上去像是在搞數字遊戲,其實卻是極具可操作性的監督激勵舉措。在我看來,在更多、更科學的適應我國國情和社會實際的“制度”出臺之前,儘快“量化指標”和明確責任就是推動社會和諧的可行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