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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10月7日電(記者嶽德亮)浙江省政府日前決定加大整治“亂開處方、亂檢查”的力度,要求醫療機構建立藥品和醫療器械非正常使用控制制度,醫生亂開“大處方”的,醫療機構要承擔法律責任,最高可被處以3萬元的罰款。
浙江省政府發佈的《浙江省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從今年12月1日起,醫院類醫療機構應當按月度對本單位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情況進行統計;發現藥品、醫療器械的使用量、使用金額、使用頻率異常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合理性分析,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統計情況、分析結果以及所採取的措施應當由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存檔備查。醫院類醫療機構須建立處方評估制度,按不少於5%的比例,每月對處方進行抽查,並進行合理性評估;發現處方存在違規用藥、濫用藥物、不合理用藥情況的,應當責令處方醫師改正,並作爲不良記錄記入醫師考覈檔案。評估、處理情況應當形成記錄,存檔備查。
醫院類醫療機構未依照上述規定,建立並執行藥品、醫療器械非正常使用控制制度和處方評估制度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