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專門在輸油管線上打孔盜油的“油耗子”作案手段升級了,竟掌握了在海底輸油管線盜油“技術”。這夥“油耗子”在海底輸油管線上打孔盜油,原油外泄釀成特大海洋環境污染事故,污染範圍涉及山東、天津 、河北三地海域,造成經濟損失3.85億元。近日,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判處3名“油耗子”死刑,另外7名“油耗子”也分別被重判。
這些“油耗子”來自河北、山東、遼寧三省,其中,被一審法院判處死刑的王玉江、劉林彬分別是河北省黃驊市和山東省無棣縣農民。2005年6月至2005年11月,王玉江、劉林彬、劉曉克等人攜帶作案工具,多次竄至勝利油田海洋採油廠海域,在海底原油外輸管道上打孔盜油,共盜竊原油10噸,價值35359.6元。屢次得手後,這夥“油耗子”更加瘋狂。2005年12月初和2006年3月上旬,他們在海底輸油管道打孔盜油時,發生原油外泄事故,導致原油大量外泄。兩次事故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46億元,間接經濟損失1.39億元。原油外泄事故不僅污染了山東海域,而且殃及河北滄州海域、渤海灣中部海域及天津海域。
法院認爲,被告人王玉江、劉林彬等10名被告人爲盜竊原油在海底輸油管線上打孔,破壞正在使用的輸油、輸氣設備,造成了嚴重的後果,不僅嚴重影響了勝利油田及沿海漁業生產、生活秩序,而且造成了特大海洋環境污染事故,其行爲已構成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其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根據被告人在案件中的情節和作用,一審法院判處王玉江、劉林彬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劉曉剋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張志華 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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