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素有英國“高考”之稱的普通教育證書高級水平考試(GCEA-Level)結果揭曉,A等成績今年佔到所有考試成績的25.3%。好成績令人高興,但考分的水漲船高卻令大學招生負責人感到頭疼,於是改革大學招生考試的聲音再次響起。
資格證書制是英國高校招生制度的特色。但近幾年來,這種招生制度的弊端逐漸暴露出來:單純以“中等教育普通證書考試”(GCSE)和“普通教育證書高級水平考試”(GCEA-Level)成績來決定考生上大學的機會和不透明的錄取程序對處於不利處境的學生有失公平;考試成績達到A等的學生比例增大,大學選拔新生變得日益困難,也進一步增加了高校實現公平招生的難度;而傳統的證書資格型的高校入學考試製度也難以適應全球科技競爭與人才培養的需要。面對這些狀況,英國於2005年宣佈進行爲期5年的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試驗,到目前爲止,已出臺了一些改革新舉措。
試行統一考試減輕負擔加大篩選性
英國中小學長期以來沒有統一要求的教育內容和教育方法,既不舉行統一的中小學畢業考試或升學考試,又不舉行嚴格意義上的全國高校入學統一考試,而是實行一種以兩次資格證書考試爲特色的高校招生制度。16歲學生在中等教育(相當於初中階段)結束時必須參加全國統一舉行的“中等教育普通證書考試”(GCSE)。成績達到一定標準並有升學意願者繼續接受兩年的延續教育(相當於高中階段),並於第二年參加“普通教育證書高級水平考試”(GCEA-Level),或參加“普通教育證書高級補充水平考試”(GCEAS-Level),以決定能否升入大學。
爲了能從一貫績效較低的學校挑選出具有學術潛質的學生,幫助大學從衆多的A等成績申請者中選拔人才,以及避免學生爲申請不同的專業參加過多的不同考試,英國政府已於2005年開始試點推行大學統一入學考試,同時不削弱原有考試體系的功能。全國大學統一入學考試又叫做“學術推理思維能力測試”,側重於考查學生的潛質而不是書本知識,是一種學術推理及思維能力的測試。如果試行成功,大學統一入學考試將在英國全面推行,而原先的資格證書制將由考試選拔製取代。
課程作業和測驗計入總分彌補統考不足
爲了能夠全面、準確地考查學生的知識、技能和能力,彌補統一考試的不足,英國目前實行的中等教育普通證書考試和普通教育證書高級水平考試都非常重視考查學生在校內學習過程中的學科技能、能力以及通過筆試不易考查的其他技能和能力,並將這種以學校教師爲主導的校內測驗成績以一定比例計入學科總成績。爲了保證校內測驗成績的可靠性和可比性,英國目前採用的方法是,由校外考試機構提出評價標準和要求,擬定測驗方案,由校內教師組織測驗,考試機構對測驗進行抽樣、審覈,並根據審覈結果對該校所有考生成績加以平衡。校外考試與校內測驗的結合,既彌補了筆試的侷限,有利於全面瞭解學生的知識、技能和能力,對學生作出更加實事求是的評價,又將教師置身於評價活動之中,促使教師主動改進教學方法和教學內容,加強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有利於學校教學管理工作。
爲了配合這一舉措,英國在高校招生中大規模地運用中心評審課程作業(Center-Assessed CourseWork)。這種做法是指在平時教學過程中,由教師佈置或者學生自定的、需要學生實際表現的較爲真實的作業任務,包括實驗、調查、野外考察、論文、演講等,實際上就是對學生的一種表現性評價。課程作業的具體評分工作由各中心的教師負責,並按一定比例納入該科目普通教育證書高級水平考試的最後成績中。評分的標準和政策則由全國性的大學入學考試機構統一制定。而中心則是指由專門的大學入學考試機構批准和註冊成立的、負責課程作業的評分等考試事務的中學、高等學院或其他教育機構。目前,英國各門學科的普通教育證書高級水平考試成績中,中心評審課程作業所佔比重在25%至35%左右。中心評審課程作業的推行,不僅有利於高校在選拔錄取新生時能夠比較全面地考查學生的平時學習狀況,而且還有利於中學教育實現學生的表現性目標,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各種實際能力。
改革估分錄取增加錄取透明度和公平性
英國高校招生錄取的一個顯著特點是注重全面衡量、突出專業性向、豐富錄取要求。這從以下幾個方面集中地表現出來。
基本條件與特殊條件。一般而言,各大學選拔錄取新生的條件有兩個方面:一是基本條件,指證書考試科目數和必須達到的分數;二是特殊條件,指申請本專業者必須持有某一學科考試成績的要求。
學術資格的基礎性要求與志願專業的專業性要求。各高校在衡量申請者的學術資格時,首先考慮考生是否達到基礎的高級考試要求,有學科要求的專業還要考慮申請者是否在規定學科達到了等級要求。
一般試卷與特殊試卷。爲了使有較高能力的考生有更廣闊的發揮餘地,普通教育證書考試機構又在部分學科高級水平考試內新設特殊試卷。特殊試卷難度較高,以考查考生能力爲主。
中等教育普通證書考試成績與普通教育證書高級水平考試成績。英國大學在錄取新生時要同時看這兩次考試成績,從而使得這兩次考試具有一定的連貫性和銜接性。
前不久,英國政府認可了專家提出的先公佈成績後錄取的招生錄取制度,即大學在普通教育證書高級水平考試成績出來之後,根據實際的成績給學生髮送面試通知書。雖然普通教育證書高級水平考試被視爲英國的“高考”,但目前大學並不直接將此成績作爲錄取的依據,而是根據學校推薦信、個人自述及普通教育證書高級水平考試的預計成績等多種因素決定。有研究顯示,學生的預計成績中有36%偏高,其中很大部分來自私立學校;預計成績中15%偏低,這些人多數來自公立學校。大專院校招生服務中心的數據顯示,目前教師預計的學生“高考”成績有55%不準確。
面對這樣的問題,改革建議,普通教育證書高級水平考試成績公佈將提前至少一週;同時各大學將保留15%名額,留給成績公佈以後再申請的學生;向學生和校方提供更多有關信息,以確保學生可以進入更適合的高等院校;確保那些表現比預計成績好的學生可以有機會重新選擇更適合他們的院校。該計劃最早可能在2008年予以推行,但要完全實行按照普通教育證書高級水平考試成績錄取則要到2012年。
即時評論:從國外高考改革我們看到什麼
把握髮達國家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基本趨勢,並從中吸取有益的啓示,將有利於我國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穩步推進。
近年來,各國對高校招生考試的宏觀調控加強。以英國爲代表的歐洲高校招生考試改革明顯地具有集中和統一的總體趨勢。如英國通過頒佈和修訂國家考試標準來推動高校招生改革,法國最近幾年一直力圖建立國家級的統一考試,並開始使用全國統一的會考試卷。
在考試方法和試題方面,國外大學入學考試呈現基本學力測驗、綜合素質評價和應用、創新能力並重的趨勢。英國強調學生平日的“課程作業”,規定“課程作業”成績在校外考試總成績中的比例不得低於20%,同時普遍推行“中心評審課程作業”,將教師置於對考生的綜合評價之中;法國則設立專門的畢業會考評審委員會,依據學生的畢業會考成績和學生的平時成績兩項得分來決定考生的最終得分,同時採用了全國統一的學生成績冊,來記錄和反映考生的平時學習狀況,以作爲畢業會考評審委員會決定考生最終得分的重要依據。所有這些措施,都是爲了彌補統一考試的侷限,更全面地評價考生的真實水平和綜合素質。
注重發揮高校招生考試對提高學校教學質量的積極導向作用。歐洲一些國家十分重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與學校教學改革的緊密結合。如英國爲了適應目前正在推行的新課程改革,針對4個基本學段設立了相應4個年齡段的考試,同時將中等教育普通證書考試的分數等級調整爲與學校教學目標等級相對應的10級,都是爲了充分發揮招生考試對學校教學的服務功能和促進功能。爲了有效地保證和評估中等教育質量,英國、法國、德國等國家還通過制定考試政策和頒佈考試標準,從宏觀上保證高校招生考試能夠更好地引導中學教育的健康發展,確保高校新生的質量和水準,併力圖通過建立國家級的統一考試,來規範和引導中學教育。(李松林:四川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
來源: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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