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8日電據臺灣媒體報道,曾有多次酒駕紀錄的男子蘇逸凱,今年7月酒後騎車又被逮,臺北“地檢署”偵查時,蘇嫌辯稱當晚是朋友載他,不是他騎車,但檢方查出他涉嫌說謊,而且筆錄也是蘇嫌親自簽名,檢方認定被告不但酗酒,卻還否認,罕見地依公共危險罪嫌求刑10個月,並需強制戒酒3個月。
臺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說,他擔任發言人以來,還沒有發生過酒駕者遭到強制戒酒的案例,這可能是“北檢”首例。
承辦警員向檢方供稱,當天有民衆向110報案指稱,有人在新店市建業路路倒,到場處理後發現除被告外,只有一名老人在場,他與蘇嫌對望時,對方卻想騎車逃跑,不但油門一催撞到小轎車,後來還摔倒在地,其中一隻腳卡在汽車右後輪,後來叫來救護車將蘇嫌送到派出所製作筆錄,發現被告酒測值達1.57毫克。
起訴書指出,蘇嫌坦承當晚先在一家卡拉OK喝了半打啤酒,但是他沒有酒後騎車,而是友人載他後被人撞倒,警訊筆錄雖是他簽名,但是案件與他無關;但警方作證指出,分明是被告騎車。
檢方認爲,案發地點是產業道路,沒有其它住戶,被告也無法提出當天是哪位友人騎車載他,加上筆錄、酒測表及交通罰單的簽名都是被告簽署,再加上警方的指述,因此認定被告說謊。 (責任編輯:車東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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