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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楠 晚報訊昨天,市政府組織召開主題爲“推進住房保障,構建和諧社會”座談會。記者從會上獲悉,上海廉租住房家庭人均收入認定標準跳出了原來的每月320元民政低保標準,放寬到了600元,租金補貼標準也有所提高。目前,本市對符合規定條件並申請廉租住房的城市低保家庭已經做到了應保盡保。截至2007年8月,全市已有2.53萬戶享受了廉租住房政策,佔經審覈符合條件家庭總數的95%。 據瞭解,2003年,本市先後兩次放寬廉租對象家庭人均居住面積認定標準,由最初的人均5平方米,提高到了現在的人均7平方米。目前,浦東、盧灣兩區四個街道正在開展“放寬廉租對象收入認定標準、擴大廉租住房受益面”試點。“申請對象的收入認定標準不再與低保線掛鉤,而是根據市民收入變化情況,實施動態管理,並建立收入覈對的認定機制。”上海市房地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項工作正在全市穩步推開,今年年內將覆蓋到中心城區各個街道,明年力爭覆蓋到全市各區縣。 據房地局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6年底,全市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面積由1990年的6.6平方米,提高到16平方米,住房成套率由1990年的31.6%提高到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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