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級機關開始試行《市級機關創建學習型機關評價指標體系》,今後,有關部門將爲公務員提供一批學習“菜單”,而機關公務員也將完成每年6-12本書的閱讀。這條消息在社會各界引起了一些議論。既有人對它的強制性表示反感,也有人懷疑它只是一種形式,不可能起到實質性的作用。 實際上這些議論是很值得商榷的。首先,“硬指標”的推出是出於提高公務員自身素質的現實需要。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在商業大潮的影響下,讀書與學習的風氣日益衰落,公務員羣體在思想、業務與人文素質上也出現了滑坡現象。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看到,一些工作人員一張口就念錯別字,一拿筆就成白字先生,有的甚至連一個流暢的公文都寫不出來,這與古代士大夫的公文可以收入《古文觀止》成爲文章經典,與老一輩政治家可以吟詩作賦、可以與知名學者討論學術與理論問題相比,不啻天壤之別。若要對此刨根問底,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們喪失了學習的自覺性,因而,以制度化的方式“勸學”、“驅之從善”,是完全應該得到肯定與褒揚的。其次,讀書有助於改善公務員羣體的社會形象。近年來,儘管大多數公務員是兢兢業業、踏實苦幹的,但由於一些蛻化變質分子、低素質人員的魚目混珠,如在媒體上經常曝光的上班打麻將、下班卡拉OK、公款旅遊、胡吃海喝等等,在某種意義上,這與他們思想覺悟降低、人生價值混亂、精神空虛無聊直接有關。而通過有效與有目的的學習與讀書,充實他們的內心世界與精神生活,無疑是十分重要的舉措。 宋代朱熹說讀書的作用在於“變化氣質”。對於具有鮮明公共色彩的政府公職人員,與普通市民不同,他讀不讀書、喜歡讀什麼或不喜歡讀什麼,決不只是私人的事情,而是時刻要與城市文明水平、城市文化形象及政府的先進性建設緊密結合起來。所以說,在目前最重要的不是忙於爲學習制度“好不好”定性,或者停頓在“要不要”學習制度的無謂論爭中,而是應該更多地思考如何在具體的實踐過程中使之日趨完善。(劉士林) 上海市級機關公務員試行每年讀6-12本書 上海市級機關將爲公務員提供一批學習“菜單”,要求機關公務員每年完成6-12本書的閱讀。同時還規定公務員每人每年用於學習性的支出不少於300元。除了書本學習外,還鼓勵機關成員參加網上學習。 公務員讀書爲何竟然要靠強制? 政府出臺措施推行“學習型機關”建設,這對於培養機關公務員的學習習慣,促進良好學習氛圍的形成無疑具有積極意義。但問題是,對於公務員讀書,爲何非要納入考評體系,非得通過強制力來推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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