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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0月11日電(記者王立彬)國家土地督察北京局一項問卷調查發現,73%的農民願意或比較願意以“以租代徵”形式出租土地。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說,“以租代徵”在全國蔓延並演變成焦點話題,其深層次經濟動因不容忽視。 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負責人11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對2005年1月1日以來的“以租代徵”問題進行集中查處,是目前百日執法專項行動工作重點之一。而“以租代徵”在全國各地不同程度地蔓延之,其深層次成因值得高度關注。 從地方政府的角度來看,面對國家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的宏觀調控形勢,有的地方不是從節約集約用地上找建設用地出路,而是默許“以租代徵”行爲發生,甚至將“以租代徵”看作是解決當地用地矛盾、發展經濟的一種有效方式和重要途徑。對用地企業來說,“以租代徵”可以繞過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限制,不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快捷便利地取得建設項目用地。 隨着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土地價值不斷升高,農民的土地一旦被徵,依照法律規定只能一次性領取徵地補償費。而“以租代徵”甚至比搞種養業收益要好,還保持土地所有權。然而由於這種出租行爲並不受法律保護,農民的收益不會長久。國家土地督察北京局一項問卷調查發現,73%的農民願意或比較願意以“以租代徵”的形式出租土地。這是個值得高度重視和研究的信號。 這位負責人說,國土資源部將研究解決深層次問題和矛盾,創新土地管理機制,引導用地單位和個人,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用地,實現土地價值,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徵地制度改革,控制徵地規模,進一步依法明確徵地範圍,對於依法徵收的土地要合理確定徵地補償標準,切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進一步規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試點工作,探索農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實現形式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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