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說:“遠親不如近鄰。”然而,同在柳州市錦繡路做小生意的男子黃某與鄰居韋某,卻因爲晾曬衣服這樣一件小事,互相將對方咬傷。
10月13日中午,柳州市解放派出所值班電話響起:“警官,我報警,我被一隻‘瘋狗’咬傷了。”當民警趕到事發現場時,卻沒有見到狗。經過了解,原來咬人的是人,而不是狗。
原來,當日清晨6時許,中年男子黃某將洗好的衣服曬在自家二樓的走廊外邊。上午8時許,衣服差不多幹了,這時,住在樓上的婦女韋某,也洗了一些衣服,剛好晾在黃某晾曬的衣服上方,滴下的水把黃的衣服弄溼了。黃跑上三樓與韋論理:“你要晾衣服爲什麼不說一聲,搞得我們家的衣服全溼了!”雙方就這樣你一言、我一語地吵了起來,之後升級爲肢體衝突。黃伸手去打韋時,韋一把抓住黃的手,用力咬了一口。
黃考慮到自己是一個男人,不想再與一個女人打,就要求韋賠償自己受傷的費用。“你活該,誰叫你打人!”韋迴應道。被咬傷的黃覺得氣不過,於是在韋的頭上及手上分別咬了一口。這時,黃的妻子正好從外面回來,看見這一情景,馬上將兩人勸開,雙方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家裏。
當黃外出後,韋又跑去找黃妻爭吵,並將黃妻咬傷,黃妻趕緊撥打110報警。解放派出所民警對兩人進行了耐心的教育,告誡她們鄰里之間要以和爲貴,雙方都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由於兩家都有過錯,而且都有人受傷,於是雙方互付了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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