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市經偵民警從金融票據詐騙案件中發現,不少涉案犯罪嫌疑人爲原公司財務離職人員。這類金融票據詐騙案應引起高度重視。
經偵民警分析稱,上述類型的金融詐騙案件一般具有以下特點:首先,欺騙性強,犯罪嫌疑人極易得手。由於此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爲公司的財務離職人員,其對票據流程方面的知識相當熟悉,同時也很容易留下公司相關財務方面的印鑑,因此,他們作案比較容易得手。其次,銀行內部也存在一定原因。案件中前去匯兌票據的都是公司原財務人員,其在沒有離開公司前經常到銀行辦理相關票據匯兌業務,因此同銀行的工作人員都有些熟悉。一些銀行工作人員面對熟悉的人員前來辦理票據匯兌業務時,便對票據的真僞把關不甚嚴格,容易讓犯罪嫌疑人鑽了空子。另外,此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學歷都較高。
在此,經偵民警特別提出幾點防範建議:建立企業到銀行辦理票據業務的專人機制,同時將公司的財務人員,特別是辦理票據業務方面的財務人員的離職情況及時通知銀行。企業要把好用人關,在選擇財務人員的時候,不僅要注重其知識水平,還要注重道德品質,同時對財務人員要加強法制宣傳教育,讓其瞭解到犯罪會給自己和家庭帶來什麼樣的危害性和嚴重後果。另外,銀行系統要做到嚴格按照正規程序操作,讓犯罪分子無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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