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重度殘疾人員、享受低保待遇人員、特殊困難家庭人員、低收入家庭60週歲以上老年人的參保身份如何認定?
答:重度殘疾人員是指經殘疾人聯合會認定,殘疾等級標準爲一至二級的殘疾人員。認定的憑證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員是指經民政部門認定,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員。認定的憑證爲《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街鎮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證明。
特殊困難家庭人員是指經民政部門認定,享受特困救助的困難家庭人員。認定的憑證爲《天津市城鎮居民特困救助卡》及街鎮出具的享受特困救助家庭成員證明。
低收入家庭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是指經街鎮勞服中心認定,家庭人均收入高於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於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兩倍家庭中的年滿60週歲的老年人。認定的憑證爲居民身份證和街鎮勞服中心開具的低收入家庭證明。
9 城鎮居民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可以退費嗎?
答:城鎮居民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可以退費。具體規定是,參保人員已繳納次年基本醫療保險費,在進入待遇享受期前發生回原籍、戶口遷出、死亡及就業等情形時,可以到所在參保區縣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退費手續。
10 哪些醫療費用不屬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答:參保人員發生的下列醫療費用,不屬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範圍: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費用;不屬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支付範圍內的費用;因無證駕駛或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車輛、駕駛無效牌證車輛、酒後駕駛肇事而發生的醫療費用和打架鬥毆、吸食或注射毒品以及犯罪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自殺、自殘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境外和國外發生的醫療費用;因醫療事故和其他責任事故造成傷害和後遺症的醫療費用;國家和本市規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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