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後的節約能源法10月28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節能法規定,能源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向本單位職工無償提供能源,任何單位不得對能源消費實行包費制。無償向本單位職工提供能源或者對能源消費實行包費制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10月28日新華社電)
福利的本義是一個單位或者政府給相關人員提供的一種特別的優待,但是現在一些單位或部門出現了『壟斷福利』。一些壟斷行業尤其是公共事業性行業,以福利的名義將掌握的資源提供給單位員工和家屬,實際是在私佔國家和公眾利益。
電力部門職工免費用電,水力部門職工免費用水,石油燃氣部門職工免費用油和氣等等,這些都是公開的秘密。近年來全國乃至全球都面臨能源緊張的現狀,在當前國家提倡『節能減排』的大背景下一些能源企業內部的職工卻在享受『免費的午餐』。由此可見,叫停能源企業向本單位職工無償提供能源或者實行包費制,是非常有必要的,這一舉措不僅可以有效節約能源,而且可以促進社會公平,筆者對節能法的這一條款舉雙手贊成。
其實,該禁止的又何止是能源部門?事實上『福利腐敗』現象在各個領域都存在且十分嚴重。公交地鐵職工免費乘車,鐵路職工出門坐火車不用買票甚至可以享受臥鋪待遇,醫院職工免掛號費、醫療費優惠,電信職工免費裝電話、打電話優惠,學校教職工子女上學優先錄取或減免相關費用……,這樣的福利腐敗大行其道都是特權表現,違背了市場經濟原則,嚴重破壞了社會公平,也損害了政府及公共管理者的信譽。這種壟斷行業司空見慣的『潛規則』,公眾深惡痛絕。
節能法禁止水電氣等供能單位向職工提供福利能源,雖然不能從根本上遏止福利腐敗,但是對打破壟斷福利具有一定的導向意義。不過,從壟斷企業的性質與監管的復雜性來看,這只是打破行業壟斷的第一步。根本和徹底的辦法是打破這些企業的壟斷形式,引入更多的競爭機制。當這些企業面臨競爭的壓力,他們就不得不嚴格核算包括職工福利在內的經營成本。要真正破除壟斷福利,實現社會福利分配公平公正,還需要更多的法律跟進,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梁宏峰/文)
|